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4-27 11:25:44
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市、轄市(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組織招生學校進行。全市劃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普通高中錄取采用“根據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辦法,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嚴格按照公布的計劃及最低控制線分別進行錄取。超計劃招生、最低控制線下錄取的學生及其他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違規招生引起的后果,由招生學校負責,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有關招生學校和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中等職業類學校招生在學校辦學條件許可前提下可不受計劃的限制。
(二)提前錄取學校錄取結束后,劃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報考職業類學校(中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試點學校除外)全部實行網上注冊錄取,要做到信息公開、宣傳到位、組織有序;招生學校要對報考學生全面衡量,按高分到低分擇優選擇,經招辦審批后方能錄取。
(三)破格和加分錄取
招生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關注學生多方面的才能,對在體育、藝術、科學技術發明創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特長生,可依據有關規定破格錄取。
烈士子女錄取時加30分投檔。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港、澳考生及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10分投檔。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以上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錄取時加5分投檔。軍人子女加分按有關文件執行。上述考生必須具有可資證明材料。同時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項加分等級,加分不能累計。
(四)因身殘(指不繼續惡化,沒有傳染的非內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獨立自理,符合錄取條件的,應與其它考生同等錄取。
(五)各類學校招生錄取時堅持男女一視同仁,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規定,必須經上級批準并在下達招生計劃時予以注明。
(六)省職教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班、普通中專校(含五年制高職)在省教育考試院指導下,由市教育考試院錄取審批;職業中專的錄取由市教育考試院審批。
(七)熱點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各初中校的比例為70%。享受分配名額的學生必須在該初中校在籍并讀滿三年。熱點高中招生名額70%分配部分的錄取,在考生綜合素質合格的前提下,按有關學校錄取分數線之下25分之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先按第一志愿錄取,如第一志愿人數不足,再錄取第二志愿,以此類推。具體實施辦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熱點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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