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4-27 14:39:37
各縣、自治縣、區教育(教體)局,高新區教體委,市直屬中學: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0號)精神,河北省2017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與去年保持一致,為此,現就承德市2017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進行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
為了有效監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教學水平,減輕學生考試負擔,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統一進行,不再單獨組織畢業考試。全市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一律停止以初三在校學生為對象的春季職教分流招生,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方能報考中職學校。所以,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告知所有學生和家長,組織好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報名和考試工作,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對學生報名加以限制,更不能剝奪學生參加考試的權利。
2017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科目為7科,總分650分。
1.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在文科綜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學科的命題范圍是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規定的法律、國情教育兩個模塊教學內容和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間的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以及全國統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民族策常識(試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中的教學內容。
(2)考試形式。初中畢業與升學文化課考試由省統一命題,根據各學科課程特點,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試外,還安排外語聽力考試。具體安排是: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除語文外,其余四科試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采用機器閱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實行網上閱卷。
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閱教科書。
3)考試時間。
6月21日6月22日
上午9:00—11:00語文9:00—11:00數學
下午2:00—4:00理科綜合2:00—4:00外語
(包括聽力測試25分鐘)
4:45—6:45文科綜合
2.體育成績滿分30分。全市初中畢業與升學體育考試于2016年5月底前舉行,方案由思政體衛科另發。
3.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抽考其中一科,滿分20分,在5月15日前完成。按照《承德市2015年初中畢業與升學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執行,不再另發文件。
二、繼續推行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分配到校政策
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制度。公辦普通高中取消“擇校生”和“擇校費”。
三、深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在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做好相關資料整理、數據分析、案例收集和經驗總結工作,嚴禁任何部門和學校借綜合素質評價為名向學生收取評價費用或向學生推銷評價手冊(圖書)等。
四、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
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五、加大對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的管理。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讓學生提前畢業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升學模擬考試。
六、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制定招生計劃。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學校(包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教育資源配置情況,縣(區)域范圍內中職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制定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申請(包括招生總人數、班數,班額控制在56人以內),以正式文件于5月1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進行核準,同時報省教育廳備案。
2.開展自主招生試點。自主招生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直屬學校提交自主招生申請,自主招生人數不能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0%,名額占用統招生指標,招生范圍控制縣區范圍內,時間應安排在當地中考成績公布以后進行,任何學校和部門都不得自行組織招生考試。試行自主招生學校的試點方案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3.普通高中招生對象。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2017年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必須參加中考。
4.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優惠照顧加分繼續執行2016年政策。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承德市教育局《關于承德市2015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5〕5號)執行。
承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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