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4-27 15:51:44
2017年揚州市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順應高考改革的形勢,穩步推進中考改革,加強藝術特色學校建設,滿足學生個性特長發展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教育部關于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關于加快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試點自主招生學校、項目及計劃
揚州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藝術方面具有鮮明特長和較大發展潛力的學生,揚州市新華中學面向市區(不含江都、邗江)招收藝術方面具有鮮明特長和較大發展潛力的學生,具體項目和計劃由各招生學校自主確定后報市教育局審定。
各縣(市、區)教育局(不含廣陵區)可自主確定1所普通高中開展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試點工作。
二、試點自主招生程序與辦法
1.招生學校制定試點自主招生簡章,招生簡章須明確招生項目類別、計劃、報名條件、專項測試辦法(含專項測試規程與評分標準)、成績公布、錄取辦法等,須向社會公開發布。市直學校自主招生簡章須于4月底前事先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備案,并于5月9日前向社會公開發布。
2.符合條件的初三畢業生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招生學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名單上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上網公示。市直學校報名及資格審查、材料上報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3.招生學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放專項測試通知書(專項測試時間、地點)。
4.專項測試由招生學校組織,當地教育紀檢部門對專項測試過程進行監督。市直學校專項測試工作須在6月10日前完成。
5.專項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項測試成績達到60分的考生方可報考自主招生學校。
6.招生學校向社會公示專項測試成績合格(專項測試成績達60分)考生名單,公示期為5天。
7.招生學校向當地中招部門提供測試合格名單,當地中招部門根據招生計劃投檔,招生學校根據招生簡章明確的錄取辦法進行提前錄取。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該校普通類招生計劃。
三、有關要求
1.各地各招生學校要成立藝術特長生試點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本辦法認真制定試點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加強招生工作組織管理。各地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試點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須提前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開發布、實施。各招生學校的試點自主招生簡章、學校專項測試方案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向社會發布、實施。
2.試點自主招生專項測試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藝術特長生專項測試過程必須遵守安全保密規定,測試組人員的聘用必須堅持回避原則,考核測試組評委不得聘請本校及考生所在學校教師擔任,并對評委進行保密。美術類測試考生作品上不得出現考生姓名、學校等有關信息;音樂類測試必須全程錄像備查,評委和考生禁帶一切通訊工具進場,考生現場抽簽隨機編號進場并且測試中不得透露姓名、學校等有關信息。
3.特長生均須參加全市統一開展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各校不得錄取文化成績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的考生。
4.考生只能報考1所學校,且在錄取前須與招生學校簽訂特長生培養協議,明確學生在校期間應承擔的訓練、比賽、演出等義務,學校須保證特長生專業訓練與文化課學習兩不誤,凡學生參加展演、競賽等原因影響文化課時,由學校統籌安排好學生補課。學校要創造條件并為特長生專業培訓提供幫助。不簽訂培養協議的考生不予錄取。
5.要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要采取措施,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等行為。招生學校不得擅自收取費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監察、基教、體衛藝等處室(科室)對學校的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工作人員,將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對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違紀違規的學校,在年終考核中扣分,并對有關責任人依紀嚴肅處理。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7952510(中招辦)、87361122(紀檢監察室)、87361113(體衛藝處)、87361300(基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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