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09 14:53:20
徐州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招辦,各有關學校: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14〕1號)和《徐州市2013年中考方案》(徐教規〔201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徐州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對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實現高中階段學校優質特色發展目標,穩步推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完善監管機制,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二、招生計劃
(一)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計劃招生7.2萬人。其中,普通高中計劃招生3.65萬人,職業學校計劃招生3.55萬人。
(二)普通高中、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由招生學校報屬地教育局初審匯總后,報市教育局審批核準執行;市屬職業院校五年制高職(含師范)及中專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核準,報經市政府審核,由省教育廳審批下達;省屬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職(含師范)、中專學校在我市的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下達;技工學校招生計劃由其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廳(局)下達。
(三)繼續執行熱點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政策,招收指標生的學校指標生計劃不低于本校招生計劃的60%。
三、招生范圍
(一)各縣(市)區普通高中學校在本縣(市)區范圍內招生。徐州市第一中學部分招生計劃面向縣(市)及銅山區、賈汪區招生。部分普通高中經審批后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二)五年制高職校、師范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侯集中學除面向市區(不含賈汪區、銅山區,下同)招生外,繼續面向銅山區招生。鄭集中學、鄭集中學城區分校、棠張中學面向市區招收部分學生。
四、報名要求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實行升學考試和畢業考試“兩考合一”。所有在籍應屆初三畢業學生和有報考高中階段學校要求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均應辦理報名手續。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名。報名及信息采集工作由市招辦另行發文。
就讀于本市初中并有本市學籍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子女,憑其監護人在該考生就讀地的營業執照(務工證明)和居住證(或暫住證)報名參加考試,與具有就讀地縣(市)區戶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學業水平評價、專業加試和體檢
2017年中考的學業水平評價包括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
學業考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的考試和體育學科測試。學業考試滿分為700分。
學業考查包括地理生物學科考查和物理化學實驗考查,由市、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物理化學實驗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級及以上高中錄取。地理生物考查成績在C級及以上的方能被普通高中錄取,其中達B級及以上的方能被四星級高中錄取。未取得地理生物考查成績或考查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依據《關于下發徐州市2014年地理生物考查實施辦法的通知》(徐教基〔2014〕9號)要求進行成績認定或補考。
報考高等師范學校(含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音樂、美術專業及報考文化藝術學校、體育運動學校、中專學校藝術與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報考師范類各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
報考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班或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取得江蘇省書法水平等級考試8級及以上的考生,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等級證書到招收書法特長生的普通高中備案后,可免專業加試直接取得書法特長生專業加試合格資格。
各地要切實加強中考考點建設,規范考點布置,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承擔市及縣(市)區招辦安排的中考考務工作,并認真做好考務人員和監考教師的遴選培訓工作。中考考點須兼顧安全與規范兩方面要求,進一步撤并規模過小考點,有條件的縣(市)區應將中考考點設在國家標準化考點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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