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15 10:46:17
鞍山市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堅持全面發展與減輕負擔相統一的原則,堅持方向性與科學性相一致的原則,堅持分數評價與等級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基礎要求和選拔功能相統一的原則。要有利于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有效推進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有利于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于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的發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報名工作
凡具有本市戶口和長期居住在我市外地戶口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具備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初二年級考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回流生在戶口所在地的招考辦報名。
我市報名工作實行報名和填報志愿分離的方式。在全市報名工作結束后,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初中各校報名人數和各高中招生計劃分配省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名額,考生可參考所在初中學校名額分配情況來填報志愿。報名工作具體時間和辦法詳見《鞍山市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相關規定》。
三、畢業升學考試
1.命題原則
試題的命制嚴格按照學科課程標準的要求,體現新課程理念。考試內容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相聯系,重視考查學生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發展水平。適當控制題量,杜絕偏題怪題。嚴格控制試題的難度,易、中、難題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性試題分數不少于20%。為提高學生的漢字書寫能力,在語文試卷中設置考查漢字書寫能力的試題,分值為2-5分。
2.考試的科目
初三年級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健康,初二年級的地理、生物為畢業升學考試科目。
英語聽力口語,物理、化學、生物實驗,信息技術為畢業升學考查科目。
3.考試的組織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合堂)、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堂)、地理與生物(合堂)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
英語聽力口語,物理、化學、生物實驗,信息技術考查由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組織實施。
體育健康按照現行規定與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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