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17 13:05:15
為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發展,全面提升我市素質教育發展水平,加快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根據省、市普通高中招生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辦法。
一、總體要求
特長生招生工作按照“項目學校申報、測試統一組織、學生自愿選擇、學校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符合條件的招生學校提出申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后納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未列入計劃的學校一律不得招生。
二、招生學校
蚌埠一中、蚌埠二中、蚌埠三中、蚌埠鐵中、蚌埠四中、蚌埠五中、蚌埠九中、蚌埠十二中、北師大蚌埠附屬學校。
三、招生計劃
1.各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列入招生總計劃,在統招指標內使用,未完成部分重新回流到統招指標。
2.2017年我市各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蚌埠市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計劃一覽表》)。
3、校辦市隊運動員招生納入特長生招生,統一測試,分開錄取,具體實施辦法見招生方案。
四、報名條件與資格
1.2017年蚌埠市(含三縣)初中畢業生,報考省示范高中特長生須是應屆畢業生;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普通高中錄取要求,報考體育類特長生的,其體育中考成績必須達到44分及以上;
3.其他條件見各學校特長生招生細則。
五、測試安排
創新潛質類特長生測試時間2017年5月1日;
音樂類、美術類、科技類、體育類足球特長生專業測試時間2017年5月20日—21日;
體育類田徑特長生、計算機類特長生專業測試時間2017年5月28日—29日。
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及測試項目評分細則詳見各校特長生招生細則。
六、測試辦法
(一)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按照相同項目集中測試,單一項目由各招生學校具體負責的形式組織實施。各招生學校要成立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校長任組長,為第一責任人。
(二)報考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2017年蚌埠市初中階段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
(三)特長生的專業測試不設緩補考,不收費。
(四)各考點學校在組織特長生專業測試時應做到:
1.在與招生學校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公開的特長生測試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計劃、測試辦法、評分標準、安全預案和錄取辦法,并于4月20日前后將上述工作方案(含電子版)以文件形式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經審批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在報名和測試期間要設立公示欄,必須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特長生的工作方案、考生須知、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流程、測試成績和監督電話等內容。要進一步提高考試透明度,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3.要嚴格按照規定聘請高水平的專業評委,外聘評委不得少于2/3,每個專業類別評委不少于3人。聘請的評委須具備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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