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17 14:23:42
與此同時,各省級教育部門也要會同扶貧部門,遴選優質學校、單列計劃,做好招收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初中畢業生在本省份內接受優質中等職業教育的工作。
合理規劃學校結構布局
各地要堅持分類指導、普職并重、提高質量和促進公平的原則,統籌規劃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不斷優化高中階段學校結構布局。
要把中等職業教育擺在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突出位置,優化中等職業學校結構布局,在人口集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建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
統籌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等中央資金和地方相關資金,重點支持貧困地區每個地級市(州、盟)建設好至少一所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
各地要科學確定普通高中規模,防止建設大規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為有序推進選課走班教學和新課程改革創造良好環境。
嚴格規范招生管理工作
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辦學的規定和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計劃制訂、信息發布、組織宣傳、報名錄取等工作統一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臺。
要公示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中職學校名單,未經公示的不得招生。要清理和規范加分項目,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
在中職學校招生中,嚴禁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
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依法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各地要健全監督舉報電話制度,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并對違反五個“嚴禁”的學校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公開通報。
加強招生工作督促力度
各地要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建立督查調研、情況通報、招生激勵等制度。
教育部建立中職招生通報制度,請各地以省為單位于8至11月的每月1日前報告本地區中職招生進展情況。
關于東西協作中職招生情況,請東西部各省份于9月1日前,將2017年東西協作中職招生情況報教育部職成司。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和招生宣傳工作。
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為考生和學校提供公平選擇機會和有序招生環境。
要加大綜合宣傳力度,利用網絡、電視、廣播、紙媒和新媒體等,廣泛宣傳國家關于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有關要求,重點解讀和宣傳國家助學、教育扶貧、就業和升學等相關政策。
各地要指導高中階段學校組織好校園開放日、政策咨詢會、宣講會等活動,加大招生工作政策宣傳,確保2017年招生工作有序推進,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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