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24 11:00:50
8.揚州中學、揚大附中、新華中學、揚大附中東部分校、市一中、廣陵區紅橋高中可招收優秀運動員,具體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優秀運動員升學工作意見(2016年修訂)>的通知》(揚府辦發〔2016〕53號)、市教育局《關于2017年全市普通中學招收優秀運動員的意見》(揚教發〔2017〕28號)和《關于公布2017年市直和廣陵區普通高級中學招收運動員計劃的通知》(揚教辦發〔2017〕65號)要求執行。
9.積極開展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試點。揚州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藝術方面具有鮮明特長和較大發展潛力的學生5名,揚州市新華中學面向市區(不含江都、邗江)招收藝術方面具有鮮明特長和較大發展潛力的學生5名;各縣(市、區)教育局(不含廣陵區)可自主確定1所普通高中,按照《2017年揚州市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實施辦法》開展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試點工作。
10.建立市區(不含江都區)普通高中招生統一平臺,實現揚州市直、廣陵區、開發區、景區、生態科技新城高中招生區域和邗江高中招生區域招生考試工作的“統一網上報名,統一發布招生簡章,統一網上填報志愿和網上更改志愿,統一考試、閱卷成績發布,統一錄取”五個統一。招生統一平臺由市教育局和邗江區教育局共同操作。
11.下列考生可加分錄取:
(1)軍人子女錄取加分,依據《揚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試行)》(揚政聯〔2014〕3號)辦理。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時,中考實考成績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優惠加分依據今年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進行測算。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參照軍人烈士子女執行。
(2)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優先錄取辦法,依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試行)》辦理。高層次人才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在中考成績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錄取線的情況下,實行優先錄取。
(3)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加10分錄取;
(4)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錄取。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經市相關部門(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除烈士子女由雙擁辦出具材料外,其他需要由軍人所在部隊師旅以上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審核確認后,由畢業學校統一于5月31日前將有關審核表格報市中招辦。如果考生同時符合幾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12.揚大附中教育集團推薦20名集團內初中畢業生升入揚大附中高中,推薦生必須在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相關學校統招志愿,且中考成績不得低于該校統招生非指標生錄取分數線20分,推薦生須在學生本人自愿、家長同意的前提下,于5月31日前由學校推薦,報市中招辦備案。
13.按照《揚州市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方案》(揚教發〔2017〕18號)文件規定,各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學校一律不得錄取畢業會考科目成績D等級的學生,否則市教育局將不予辦理學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相關學校承擔。
從今年開始,在外市參加會考的考生,會考成績合格一律轉換成C等級,可以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參與定向指標生分配。在初二年級參加地理、生物會考時成績為D等級的學生可以申請補考,補考成績合格作為C等級處理;如果初二年級會考成績為C等級者一律不得參加補考。因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在初二年級不能參加會考的考生,在初三年級第一次參與地理、生物會考時,成績呈現方式與同時考試的初二年級學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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