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24 11:21:53
《金昌市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辦法》經廣泛征求意見并反復討論、修訂,現予以下發,請各教育主管部門、各高中階段學校遵照執行,認真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
一、統一組織招生考試
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基〔2008〕6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2017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將統一組織招生考試。該項考試與初中畢業考試合并進行,簡稱“中考”。中考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中考命題執行《金昌市2017年初中畢業及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學科命題指導意見》文件。
各教育主管部門和初中學校要加強對本《辦法》及中考工作的宣傳、咨詢、服務、指導等工作,切實從學生實際出發,幫助和指導學生做好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升學選擇,務必把政策解讀準確、宣傳到位,確保公正、公平、嚴密、規范完成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任務。
二、學業成績組成及管理
(一)文化課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負責通知縣、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A、B、C各等中,將其中約三分之一優先者標記為“+”。各等級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劃分等級:學生總數的20%為A等(其中靠前的5%為A+),35%為B等(其中靠前的10%為B+),35%為C等(其中靠前的10%為C+),成績達不到及格線且排序在最后10%的為D等(成績及格者一律列入C等)。
(二)體育考試項目按《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體〔2015〕1號)文件規定執行;考試辦法見《金昌市2017年初中畢業及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體育考試辦法》(含評分標準)。
(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金昌市初中畢業考試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補充通知》(金教發〔2006〕1號、15號)文件要求執行。
(四)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招生錄取以本次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
(五)各學科及格線的確定:語文、數學、英語以90分為及格線(單科滿分150分),物理、化學以60分為及格線(單科滿分100分);會考科目歷史、地理、生物三科綜合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體育滿分50分,30分為及格線。
三、錄取工作
(一)錄取權限。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劃分為兩個招生區域:永昌縣區域內學校(含市二中)由縣教育局組織錄取;金川區區域內,金川總校高中學校由金川總校組織錄取,市一中、市四中由市教育局組織錄取;各校不得跨區域、跨范圍錄取。錄取工作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全市普通高中學籍注冊由市教育局負責,縣區教育主管部門配合備案。
(二)錄取依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成績體現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全面發展的素質,打破以文化課考試分數為唯一依據的錄取辦法。綜合成績組成結構為:①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體育(50分)6大類學科成績。②9年級歷史會考按40%、8年級地理和生物會考成績各按30%計入總分,三門會考科換算后滿分共100分。③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的通知》(教體藝廳〔2011〕4號)文件精神,對初中階段(初中入學起至2017年6月10日止)學生,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參加的市級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獲得個人單項前三名者,量化為素質特長評價加10分;由市教育局組隊、代表金昌市參加省級及以上體育競賽(中學生運動會、專項競賽聯賽)、藝術展演(學生藝術節設立項目),體育獲得金銀銅牌(或第一、二、三名,下同)分別加25、20、15分;藝術類獲得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0、15、10分。代表甘肅省參加全國體育競賽及藝術展演,未獲獎按省級最高獎加分;體育獲得金銀銅牌者,加40分,獲4-8名者,加30分;藝術獲得一二三等獎者,加30分。加分計入中考成績總分,加分項只取其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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