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5-31 13:19:13
1.錄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導下由縣區教育局和考試管理部門依據學生成績和志愿信息,統一實行網上錄取。錄取結果在寶雞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bjzsksxxw.com/)公布。
2.錄取原則: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綜合評價,關注特長;雙向選擇,擇優錄取;嚴格“三限”,定額審批;宏觀調控,微觀調整;陽光招生、公開公平。
3.錄取依據:按照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
(1)中考成績由全省統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核成績;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三部分組成,計算考生總成績。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達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錄取。考生的中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較高者。
(3)以下考生在高中錄取時,享受加分政策(同時具備多項加分的,只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加)。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在總分上加10分參與高中錄取(寶雞中學下延兩檔錄取):
初中階段獲市級以上科技發明等次獎;初中階段參加教育部門、教育部門與科協聯合舉辦的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多媒體教育軟件大賽、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活動,獲市級一等獎或全省、全國等次獎;初中階段參加中國青少年機器人聯賽獲全國等次獎和省級一等獎。
l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臺灣籍考生,現役軍人子女經審查屬實的,可在總分上加5分參與錄取(寶雞中學下延一檔錄取)。
(4)以下考生在高中招生時,享受降分錄取政策。
a.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b.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戰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按照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c.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按照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4.錄取規則:依據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征集志愿參加補錄。
(1)寶雞中學、姜城中學提前錄取。
(2)縣區公辦高中和民辦高中錄取。公辦高中由各縣區教體局統一網上錄取,民辦高中按照招生計劃自主招生,達到縣區民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在民辦高中登記。民辦高中自主錄取結果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審核。
(3)藝術體育特長生錄取。
藝術特長生錄取按專業測試成績和中考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體育特長生錄取按中考體育成績劃定專業合格線,凡達到體育專業合格線的考生,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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