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6-15 21:21:09
2017年佛山中考志愿錄取標準的確定
根據《佛山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佛教招〔2017〕4號)和《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公布2017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生源計劃的通知》(佛教規〔2017〕10號)要求,為做好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通生、指標生未完成計劃轉普通生。
為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學校招生計劃、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劃線投檔錄取,縮小學校生源的入口差距,確保生源質量,使之更有利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水平的整體提高,更有利于各層次學生的培養和發展,更有效地調動各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學積極性。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繼續采用劃定各批次(層次)最低錄取控制線辦法進行,即根據各批次(層次)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以1:1比例確定最低錄取控制線,并根據考生志愿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在投檔過程中,若招生計劃數末名有兩人或以上考生分數相同,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者。其中,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所錄取的學生綜合表現評定結果應在B等級(含B等級)以上。
若招生學校在該批次(層次)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則以5分為一個分數段,依次降分投檔錄取。
指標生未完成計劃轉普通生,其投檔錄取也按以上方法進行。
采用這種投檔錄取辦法,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若志愿填報不合理,也可能出現落選情況,因此,廣大考生在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科學合理地填報升學志愿,并保證志愿之間有一定的梯度。
(二)指標生。
首先,根據各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生的錄取標準,降20分劃定各普通高中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線;若某普通高中的錄取標準中存在多個分數,則以該校錄取標準中總分較低的分數執行,即"就低不就高"。
其次,根據普通高中學校分配給各初中學校(也即"指標到校")的名額及報考該普通高中指標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在投檔過程中,若初中學校指標生計劃數末名有兩人或以上考生分數相同,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者。
第三,普通高中學校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自動轉為該校的普通生計劃,安排在下面層次面向全市招生。
(三)相關注意事項。
各區、各報名點在組織考生填報志愿時,需特別提醒考生注意:一是我市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請積極動員符合指標生基本條件的考生填報指標生志愿,讓考生多一次錄取機會;二是各初中學校辦學水平存在差異,可能會出現部分初中學校無法完成分配到該校的指標生招生任務,為確保完成普通高中的招生任務,未完成指標生計劃部分將自動轉為普通生計劃進行錄取,因此,也要積極鼓勵考生填報"指標生未完成計劃轉為普通生"的志愿,爭取讓考生再多一次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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