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7-04 16:02:14
3.錄取。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采用“學校分時段,學生分批次”的錄取方法,依托南寧中考招生信息網實施。
(1)錄取依據。
①學業成績——中考總成績等級和各科筆試成績等級。
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③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
(2)錄取類別
市區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按招生錄取類別主要分為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本市市區戶籍考生可同時報讀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非本市市區戶籍考生只能報讀指導性計劃。
(3)錄取原則。
按以下優先程序依次錄取:
①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未達標者,均不能被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
②指令性計劃。考生單科成績出現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錄取;考生單科成績出現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考生單科成績出現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錄取。
③指導性計劃。考生單科成績出現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錄取;考生單科成績出現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考生單科成績出現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錄取。
④在普通高中各批次錄取時間段中,各招生學校先按照報名考生總成績等級進行排序,在考生總成績等級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單科成績中最高等級的數量由多到少的順序排序錄取;若兩名考生最高等級的數量相等,則按照次一等級的數量由多到少的順序排序錄取;依次類推。
⑤報考同一所學校的考生,如成績各等級的數量完全相等,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順序,對單科等級高的考生依次錄取。
⑥為提高報名錄取效率,市區內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錄取最低總成績,各普通高中根據本校招生計劃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計劃(包括特長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導性計劃錄取最低總成績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市八中、南寧外國語學校、市十四中、南寧沛鴻民族中學、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邕寧高中指令性計劃(包括特長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導性計劃錄取最低總成績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辦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計劃(包括特長生)和指導性計劃錄取最低總成績為C等以上(含C等)。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