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中考復習備考周期正式開始,中考網為各位初三考生整理了中考五大必考學科的知識點,主要是對初中三年各學科知識點的梳理和細化,幫助各位考生理清知識脈絡,熟悉答題思路,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下面是《2018初中語文文言文虛詞“乃”的用法》,僅供參考!
乃
1.用作副詞。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范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例如:
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曹劌論戰》)
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于趙王,故燕王欲結于君。今君乃亡趙走燕。(《廉頗藺相如列傳》)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
臣乃敢上壁。(《謙頗藺相如列傳》)
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例如: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
嬴乃夷門抱關者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乃"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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