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2017-09-06 09:52:31
做好學生志愿服務認定記錄,建立學生志愿服務記錄檔案,加強學生志愿服務先進典型宣傳。
(五)管理育人
要積極推進學校治理現代化,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將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要求貫穿于學校管理制度的每一個細節之中。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校規校紀,健全學校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治理行為,形成全體師生廣泛認同和自覺遵守的制度規范。
制定班級民主管理制度,形成學生自我教育、民主管理的班級管理模式。
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
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學校周邊綜合治理機制,對社會上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不法行為依法嚴肅懲處。
明確崗位責任。建立實現全員育人的具體制度,明確學校各個崗位教職員工的育人責任,規范教職工言行,提高全員育人的自覺性。
班主任要全面了解學生,加強班集體管理,強化集體教育,建設良好班風,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聯系。各學科教師要主動配合班主任,共同做好班級德育工作。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育、宣傳師德標兵、教學骨干和優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進典型,引導教師爭做“四有”好教師。
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資格注冊、年度考核、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的首要標準。
細化學生行為規范。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鼓勵結合實際制訂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引導學生熟知學習生活中的基本行為規范,踐行每一項要求。
關愛特殊群體。要加強對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單親家庭子女、學習困難學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的教育關愛,完善學校聯系關愛機制,及時關注其心理健康狀況,積極開展心理輔導,提供情感關懷,引導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
(六)協同育人
要積極爭取家庭、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學校德育工作,引導家長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社會氛圍。
加強家庭教育指導。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機制,統籌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家長開放日、家長接待日等各種家校溝通渠道,豐富學校指導服務內容,及時了解、溝通和反饋學生思想狀況和行為表現,認真聽取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家長了解學校辦學理念、教育教學改進措施,幫助家長提高家教水平。
構建社會共育機制。要主動聯系本地宣傳、綜治、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共青團、婦聯、關工委、衛計委等部門、組織,注重發揮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專家學者以及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的作用,建立多方聯動機制,搭建社會育人平臺,實現社會資源共享共建,凈化學生成長環境,助力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六、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中小學德育工作作為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指導和管理。學校要建立黨組織主導、校長負責、群團組織參與、家庭社會聯動的德育工作機制。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學校德育工作的領導,把握正確方向,推動解決重要問題。校長要親自抓德育工作,規劃、部署、推動學校德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要完善黨建帶團建機制,加強共青團、少先隊建設,在學校德育工作中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的思想性、先進性、自主性、實踐性優勢。
加強條件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將德育工作經費納入經費年度預算,完善優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必需的場所、設施,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志,配齊相應的教學儀器設備等。
加強隊伍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重視德育隊伍人員培養選拔,優化德育隊伍結構,建立激勵和保障機制,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要有計劃地培訓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德育干部、班主任、各科教師和少先隊輔導員、中學團干部,組織他們學習黨的教育方針、德育理論,提高德育工作專業化水平。
加強督導評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德育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學校督導的重要內容,建立區域、學校德育工作評價體系,適時開展專項督導評估工作。學校要認真開展學生的品德評價,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做好學生成長記錄,反映學生成長實際狀況。
加強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機構和學校要組織力量開展中小學德育工作研究,探索新時期德育工作特點和規律,創新德育工作的途徑和方法,定期總結交流研究成果,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和做法,增強德育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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