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9-08 09:53:26
教師法的誕生
方明不但為教師節的建立奔走,還為教師法的建立作出了貢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從醞釀、提出、調研、民進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到頒布,方老告訴我們:“前前后后經歷10個年頭。”
80年代曾一度出現教師外流的情況,成為當時普教事業發展潛在的危機。1984年,全國教育工會、中國民主促進會和全國政協教育組聯合對此進行調查。通過調研,一致認為,必須立法,依法治校,用法律保障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和合法權益,從根本上穩定教師隊伍。
1986年3月,在全國政協六屆四次會議上,方明和民進組的20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出《盡早制定“教師法”案》。提案中寫道:“建立一支穩定合格的教師隊伍,關系到四化建設和國家興衰,涉及到千家萬戶和子孫后代的大事。但長期以來,沒有把教師隊伍的建設問題放到應有的戰略地位,沒有充分認識到師資隊伍建設是發展我國教育事業的關鍵。……為了更好地貫徹中央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法,以適應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迫切需要,我們認為應盡早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1986年初,方明收到廣東石人嶂鎢礦中學教師朱源星寄來的《教師法》設想稿,這是真正來自群眾的第一個《教師法》文稿。在此基礎上,全國教育工會草擬了《教師法》初稿,并將草案和有關資料分送給民進中央、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北京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北師大[微博]教育科學研究所的負責同志。之后,全國教育工會和上述四家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聯合起草小組,方明任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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