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選擇說明方法
說明事物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
(1)下定義。用簡明的語言指出被說明對象的本質特征,把那些容易與之相混的對象同它區別開來,叫下定義。如"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進程的數學方法"。
(2)分類別。把被說明對象按一定的標準分成不同的類別,一類一類地加以說明,叫分類別。如《食物從何處來》把生物獲得食物的途徑和方法劃分為"自養"和"異養"兩類,然后分別說明。
(3)舉例子。舉出實例進行說明,使內容具體化,叫舉例子。《中國石拱橋》通過介紹趙州橋和蘆溝橋,使人們具體了解中國石拱橋的特點,用的就是舉例子的說明方法。
(4)列數字。用準確的數據說明事物的某些方面,這種方法叫列數字。如"筆全長13.5厘米,筆身約占3/5,筆帽約占2/5.頂端的活動小樞紐能自由伸出和縮進,像個烏龜頭,長0.7厘米,筆掛長3.9厘米。"(《我的圓珠筆》)
(5)作比較。就是通過比較說明事物和事理。例如《蘇州園林》中,用蘇州園林建筑的不對稱與我國古代宮殿和近代的一般住房的對稱進行比較,突出蘇州園林的自然之美。
(6)打比方。利用兩種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之間的性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打比方。"石拱橋的橋洞成弧形,就像虹。"形象準確地說明了石拱橋的外形特征,這句話就用了打比方的說明方法。
(7)畫圖表。有時,單用文字說明難以做到明確、具體,這時就可以用畫圖列表的方式加以補充,這種方法叫畫圖表。《統籌方法》一文就用了這種說明方法。
(8)引資料。資料的范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諺語等。
我們怎樣選擇說明方法呢?這要根據自己的文章而定,因為運用一些說明方法的目的,是為了更正確地說明事物。
4、語言描述準確
說明文的語言,和其它文體一樣,都講究用詞準確,表述明白,這是寫好各類文體章的基本要求。但是,說明文作為一種獨立的文體,對文章的語言又有自己的特殊要求。說明文是以介紹知識為主的一種文體,無論是解說事物,還是闡明事理,都必須講究科學性,按照客觀事物的本來面目,老老實實地說清它們各自的特點和本質,既不允許虛構夸大,嘩眾取寵,也不允許艱深晦澀,佶屈聱牙。這樣,說明文的語言就應該簡潔明了,質樸無華,也就是語言要"平實"。
不過,講究平實,并不等于推崇呆板。正如葉圣陶先生在《文章例話》中所說:"說明文不一定就是板起面孔來說話,說明文也未嘗不可以帶一點風趣。"為了將事物解說清楚,將事理剖析明白,說明文的語言可以形象些;為了適應不同場合的說明需要,增強文章的可讀性,說明文的語言也可以活潑些。說明文的語言可以做到"平實"與"生動"的和諧統一。
語言的平實與生動,主要通過語言的運用來體現。不同色彩的詞語,不同特點的句式,不同形式的修辭,都可以形成不同的語言風格。除此以外,表達方式的選擇,說明方法的運用,乃至結構形式的安排,對文章風格的形成也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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