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3-15 18:25:21
一、總體要求
堅持立德樹人、育人為本,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堅持公平公正,不斷完善規則程序,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堅持科學規范,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學、考、招有機銜接,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堅持普職并重,招生規模大體相當,讓學生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高中階段教育。堅持因地制宜,加強省級統籌管理,以市級為主實施,注重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實踐,努力實現到2020年秋季,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全面推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實現一考多用,各地和有關學校不得再另行組織義務教育畢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1.考試科目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口語測試)、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作為考試科目;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作為考查科目。
2.考試內容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要根據國家和省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堅持立德樹人的理念和要求,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功能,圍繞引導深化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系統性及綜合性,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各學科試題的難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檔試題的分值比例為7:2:1。命題采取省市分級負責方式進行,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總分的科目委托省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命題,市里統一組織考試,鼓勵有條件的市積極自主命題;其他考試、考查科目,由市里統籌安排。
3.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科目實行紙筆考試;物理、化學、生物科目采用紙筆考試和實驗操作方式進行;物理和化學、生物和地理、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科目的紙筆考試采取同場分卷方式進行,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科目實行開卷考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科目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結論性評價相結合的形式,以紙筆開卷考試和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信息技術科目考試采取上機操作方式進行;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考查科目由各市根據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統籌安排。
4.考試安排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學完即考”的原則,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生物、地理科目考試安排在學生八年級學年末或九年級學年末進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
5.結果表達
在全科開考的基礎上,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口語測試)、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或歷史、生物或地理等科目按照國家要求計入學業水平考試總分。其中,語文150分(漢字書寫考試賦分不低于3分),數學150分,外語120分(100分筆試+20分人機對話),物化綜合120分(100分筆試+20分實驗操作,100分筆試中物理為60分、化學為40分,20分實驗操作中物理、化學各10分),體育與健康6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二科,地理、生物二科,各市須結合本地實際,分別選擇一科以分數呈現,均為50分(二選一科目也可以采用等級方式呈現,然后各市依據等級每科以適當分值計入總分),所有文化課計分科目總分不超過700分。未選擇計分科目均采取等級呈現的方式,一般分為A、B、C、D、E等若干等級,各等級的劃分由各市根據本市初中考生數量和高中招生計劃科學合理確定,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點高中)錄取時均要求達到B級及以上,并適當給予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權,允許結合學校實際提出對等級的自主要求。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科目,根據各市實際,依據自主安排的考試成績或考查結果,可以采取等級形式或以“合格”與“不合格”或其他靈活方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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