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5-10 16:16:36
〔2018〕21號濱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縣(區)教育局,各市屬開發區教育局(辦),市直有關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濱州市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規定,按照《濱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現就做好2018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事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觀,體現公平、客觀、改革、發展的原則,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高中階段教育資源優化,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促進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招生計劃根據各高中階段學校現有校舍、師資、內部設施等基本辦學條件和畢業班情況及服務區域初中畢業生數量,按每班50人,科學合理地測算編制招生計劃。2018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為38470人,其中普通高中22280人,中等職業學校16190人,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一并公布。
三、學業考試(考查)、綜合素質評價
(一)考生報名凡注冊我市學籍的初二、初三學生均應參加學業考試,無濱州市初中學籍的學生不允許參加考試。需由外地來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學生,必須參加我市組織的所有規定科目的學業考試,并于報名開始前持就讀學校屬地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和個人戶籍證明等到轉入地縣(區)基礎教育學籍管理部門辦理轉入手續。各初中學校要按規定時間到屬地縣(區)教育局(辦)基礎教育管理部門統一辦理本校學生報名手續,各縣(區)負責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審核、確認,并按時上報市教育局。報名工作結束后,將不再受理學生信息增添、變更的申請。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縣(區)教育局(辦)學籍主管部門負責。
(二)科目設置、分值及考試(考查)辦法學業考試、考查范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作為考試科目,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學科的實驗操作技能列入考試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等作為考查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思想品德等科目實行閉卷紙筆考試;體育與健康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采用過程評價與現場考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驗操作技能采取現場實驗操作的方式進行考試;信息技術采取上機操作的方法進行考試;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由初中學校根據課程要求,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結論性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查。初三年級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初二年級學業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20分)學科滿分各為150分,其它各學科滿分均為100分。文化課考試統一實行閉卷形式。初三年級學生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除外)、地方和學校課程。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新生開始,藝術科目(音樂、美術)列為學業考試范圍。
(三)命題要求命題工作由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承擔,命題要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雙重功能,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和成長經驗的聯系,試題命制以課程標準、教材為依據,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加強對高中階段學習乃至終生學習影響較大的知識和能力的考查,給學生留有較大的思維空間;在語文科目中,地方課程《傳統文化》占10分權重;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地方課程《安全教育》占10分權重
(四)考試(考查)的組織實施
1.文化課考試學業考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考試、評卷和發布成績。考試安排在6月10日—12日進行。初三年級考試具體時間為:6月10日上午8:30—10:30語文,下午3:00—5:00物理、化學;6月11日上午8:30—10:30數學,下午3:00—5:00英語;6月12日上午8:30—10:30思想品德、歷史。初二年級考試時間為:6月12日下午3:00—5:00地理、生物。初三年級學生未參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試的須報名隨初二年級參加考試。聽力殘疾學生參加英語聽力考試按《濱州市教育局關于聽力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免外語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濱教函〔2017〕86號)要求執行。
2.其它考試、考查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考試分別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并會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市教育裝備服務中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濱州市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考試安排在5月中旬前完成。各縣(區)基礎教育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科室共同組織好考試工作,并負責考試管理及成績的匯總和上報。考查科目由縣(區)教育局(辦)或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結果記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總評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
3.考點設置和考務要求為保證考試的順利實施,考點原則上設在縣(區)政府所在地。考務等具體工作由市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辦理,考務要求按《濱州市2018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考務手冊》執行。北海經濟開發區的學業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由無棣縣代為組織管理。
(五)閱卷與成績評定閱卷工作由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織實施,采用計算機閱卷方式。閱卷前要統一評分標準,評分標準應科學、合理。閱卷后認真復查,確保評分的客觀性、公平性和權威性。學業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級。考查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現。
(六)綜合素質評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初中學校要結合辦學實際,本著既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又突出學生個性特長的原則,科學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和細則。合理確定指標權重,內容設計避免重復交叉、面面俱到、增加學生負擔。處理好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的關系,對可量化的內容堅持定量評價,要充分利用觀察評價、檔案袋評價、活動展示評價、作品集評價、檢測評價等不同的評價方法對學生進行評價,力求評價結果真實、客觀。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為基礎,進行日常評價、學期評價和畢業評價。評價結果可采取“等級+描述性評價”的方式呈現,等級分A、B、C、D,對應評價結果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學業考試(考查)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運
(一)學生畢業各學科學業考試、考查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所有科目考試、考查成績均達到及格或合格以上水平、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以上者,《義務教育證書》可記初中畢業水平。存在不及格(不合格)科目的學生,可以報名參加縣(區)教育局(辦)統一組織的補考,補考及格(合格)者《義務教育證書》可記初中畢業水平;補考仍不及格(不合格)或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中任何一項為D級者,《義務教育證書》不得記初中畢業水平。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組織初中學生畢業考試。
(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1.招生錄取原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一考多取、一生多選”的政策。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3+4”對口貫通培養、普通中專)招生統一報名,一次考試,按志愿分類同步錄取。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市、縣(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嚴格按批復的招生計劃組織實施。各縣(區)要統籌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努力擴大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積極鼓勵職業學校多形式、多渠道辦學,促進普職比例大致相當。
2.招生錄取辦法初中學業考試、考查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成績(以下簡稱錄取成績)按學業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合并形成,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按學業考試成績100%計入,理科綜合按150分(物理按65%、化學按45%、生物按40%)、文科綜合按150分(思想品德按60%、歷史按55%、地理按35%)、體育按50%、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各按20%計入。考試科目成績須達到D級以上、考查科目成績須達到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達到C級以上方可具備普通高中新生錄取資格。不斷擴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自主權,繼續探索實行綜合錄取、推薦錄取、特長錄取等多種錄取方式。設有普通高中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可參照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區域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3.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指標生錄取。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比例不低于學校招生計劃的70%。指標分配以畢業年級實際參加學業考試人數(或招生學校志愿人數)、畢業年級學生鞏固率和學校辦學水平評價結果為依據。設置指標生錄取分數下限,凡不能完成指標生計劃的初中學校,其剩余計劃統一調劑使用。指標生以外招生計劃(含特長生和推薦生計劃)按考生志愿、錄取成績擇優錄取,并設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城區四所普通高中招生。濱城區、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及市直學校考生按報考志愿參加市城區山東省北鎮中學、濱州市第一中學、濱州行知中學、濱州實驗中學四所學校的招生,考生可以自主選報第一、第二兩個志愿,各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錄取成績擇優錄取新生。考生第二志愿只能參加招生學校指標生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的錄取。北鎮中學可面向五縣一區(沾化區)自主招收部分學生,招生總人數不超過200人,每縣(區)錄取學生最多不超過40人。學生報名、考試等工作由北鎮中學確定并報市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錄取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自主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招生工作須在全市學業考試結束后成績發布之前組織完成。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作為北鎮中學自主招收學生的依據。北鎮中學承辦的航空實驗班今年在全省范圍內招收30名具有飛行員潛質的普通初中男性應屆畢業生。招生標準、時間、程序等由北鎮中學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空軍相關要求實施。根據省教育廳工作安排,繼續做好濱州市第一中學青海省海北州民族班招生入學管理工作。
(3)特長生錄取。各普通高中可根據實際情況,按批復的計劃招收部分藝體等特長生,特長生計劃不得超出學校總招生計劃的5%。
(4)推薦生錄取。在初中學校實名推薦的基礎上,各普通高中可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3%的比例招收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優異的學生。普通高中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和特色化發展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薦生標準,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初中學生可根據各普通高中的推薦標準,申請推薦到本縣(區)相關學校,每位學生只能申請推薦一所學校。推薦錄取程序由學生個人申請、初中校長實名推薦、初中學校公示、高中學校審核確定、公示備案等環節組成。錄取的推薦生,其錄取成績不得低于該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須達到A等。(5)特殊考生錄取。烈士子女、歸僑、華僑、臺灣籍同胞子女,普通高中招生時,降低10分錄取。因公犧牲、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招生時,按市政府關于關愛公安民警相關政策落實。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錄取時按照《濱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執行。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以上優惠政策的其中一項。上述特殊考生的資格認定由市、縣(區)教育局(辦)具體負責。
4.中等職業學校錄取中等職業學校“3+2”“3+4”和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由市、縣(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組織填報志愿和錄取。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制中專(含技工學校)計劃,由縣(區)、學校自主招生。
五、保障措施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
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影響力大,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確保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分工合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職能科室組成的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和辦事機構,統籌負責當地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部門和各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分工合作,認真做好招生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
(二)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屬指令性計劃,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不得隨意突破。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強迫考生填報志愿。各普通高中只允許招收規定服務轄區內的學生,嚴禁跨區域招生;嚴禁用非正當形式、不切實際的許諾亂拉生源,如有違犯,一經查實,嚴肅處理;不參加我市學業考試的學生,任何國辦普通高中不得錄取;任何學校不得錄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學校新招收學生班額要嚴格控制在50人以內。對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等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指導性招生計劃,鼓勵學校發展特色專業,允許學生跨縣(區)根據興趣選擇專業。
(三)嚴格考務管理,嚴密組織考試所有參與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在報名、命題、編排考場、組織考試、閱卷、分數統計、錄取等各個工作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分工,各負其責。要加強對試題試卷的管理,在試題印刷、分發、運送、保管等方面,都要嚴格按照國家保密要求進行,確保萬無一失。要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質量。
(四)建立相關制度,保障工作質量要建立誠信制度,參與命題、審題、閱卷、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要建立監控機制,邀請紀檢監察機構對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程監控考試、招生工作的進程,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
(五)落實政策要求,保障經費投入按照《濱州市教育局濱州市財政局關于合理安排初中學業附件1濱州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進東市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副組長:申立新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李梅生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成員王興利市教育局黨組成員、正縣級督學蔡桂玲市教育局副局長、調研員常麗玲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紀委、市監察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郭力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寶劍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學勇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成員單位: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市教育局辦公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規劃財務科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市教育裝備服務中心李梅生同志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科,吳新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