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6-26 16:22:11
根據《江西省2018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及南昌市相關規定,我市2018年中等學校招生有關優惠政策如下:
加5分
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的,加5分。
加10分
根據《南昌市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優惠加分的實施辦法》,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加10分
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臺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人民警察子女
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公通字〔2005〕7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具體規定執行。
軍人子女
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關于印發〈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政聯〔2012〕8號)、南昌市教育局、南昌警備區政治工作處《關于印發〈南昌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2013〕3號)和《南昌市擁軍優屬條例》具體規定執行。
少數名族考生
根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民宗字〔2010〕20號)文件精神,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子女
符合南昌市高層次人才資格條件的,其子女報考我市重點高中,按《關于印發〈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優惠待遇“一卡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洪才字〔2012〕2號)具體規定執行。
符合南昌市留學人才資格條件的,其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按《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南昌市創業服務的若干規定》的具體規定執行。
注:
1、應屆初中畢業生享受優惠加分政策。
2、考生能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種。
3、凡弄虛作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將對城區學校經審核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情況在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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