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10-09 09:56:30
三、“異地中考”條件放寬
調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由“三年合法穩定職業、三年合法穩定住所并持有《廣東省居住證》、三年參加社會保險、三年初中完整學籍”,即“四個三”條件調整為“兩個有”: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學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調整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比例區間,由全市統一為8%的比例調整為8-15%或8-18%的區間。其中,省、市屬和越秀、海珠、荔灣、天河區屬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顧的非廣州市戶籍初中畢業生的計劃為該校當年招生計劃的8%至15%,白云、黃埔、番禺、花都、南沙、從化、增城區屬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顧的非廣州市戶籍初中畢業生的計劃為該校當年招生計劃的8%至18%,區屬公辦普通高中的具體比例由各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的具體比例由學校自行確定。
四、錄取批次從7個減少到4個
錄取批次由原來7個減少到4個,將中高職貫通培養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招生計劃等安排在第一批次;減少普通高中的招生批次,體現了促進普職協同發展和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使錄取批次更加科學合理。
1.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外語、藝術類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高職貫通培養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招生計劃;中職本科貫通招生計劃;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省級及以上重點特色專業招生計劃。
2.第二批次:公辦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名額分配計劃。
3.第三批次: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其他招生計劃;引入國家、省、市優質教育資源新建的普通高中學校,經市教育局批準的部分招生計劃。
4.第四批次: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其他招生計劃、中等職業學校其他招生計劃。
解讀:中考政策為何要這樣改?
體現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導向
一是繼續實行“兩考合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既是初中畢業考試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減少了學生考試次數。二是在“全科開考”的要求下,采用最少的“4+4”模式,其它科目則作為錄取參考科目。三是兼顧文理,對錄取計分科目的分值進行了調整,降低了語數英三科分值,重視平時表現和動手操作能力的培養。四是強調考試命題要嚴格基于課程標準,強調滲透立德樹人、核心素養培養和研究性學習的命題理念,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突出能力考察。
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一是錄取參考科目成績采用等級呈現,克服唯分數頑瘴痼疾。二是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均注重對學生實操能力和平時表現的考核。三是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名額分配、自主招生的重要參考。這些改革舉措將引導學生發展興趣特長、培養創新思維,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避免人才選拔標準“一刀切”。
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一是擴大名額分配學校范圍,并延續過渡期確定的分配比例,讓更多的初中學生有較多機會升讀優質高中;二是要求成立教育集團的示范高中要將部分名額分配計劃分配給集團內的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將部分自主招生計劃用于招收集團內的初中學校學生。這些舉措將有利于促進初中學校的均衡發展,對緩解“擇校熱”起到促進作用。
有利于促進普通高中多元優質辦學
一是減少招生批次,引導普通高中學校縮小辦學差距。二是開展自主招生,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招收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優秀初中畢業生,促進普通高中特色多樣化發展。三是在教育集團內積極進行名額分配和自主招生政策探索實踐,充分發揮教育集團“補短板、促均衡”的優勢和作用。
有利于促進教育公平
一是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近幾年招生錄取數據統計分析,進一步放寬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提高公辦高中錄取比例,在滿足戶籍學生升讀普通高中需求的同時,為隨遷子女提供更多的入學機會。二是擴大名額分配學校范圍并提高分配比例,可讓更多的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學生有較多機會升讀優質高中。為順利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我市還將研究推進相關配套工作。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