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福建教育考試院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11-08 14:17:30
福建省初中語文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
一、課程理念、教育教學原則
(一)基本理念
語文課程豐富的人文內涵對學生精神世界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的,因此應該充分發揮語文學科的獨特育人優勢,有機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全面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語文課程應該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引導學生豐富語言積累,培養語感,發展思維,初步掌握學習語文的基本方法,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適應實際生活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正確運用祖國語言文字,使學生提高思想品德和審美情趣,為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與個性發展奠定基礎。
(二)教學原則
尊重母語教學的規律,突出語文教學的實踐性與綜合性。語文課程是實踐性課程,應著重培養學生的語文實踐能力,而培養這種能力的主要途徑也應是語文實踐。語文課程的學習資源和實踐機會無處不在,無時不有,語文教學可以溝通課堂內外,溝通聽說讀寫,充分利用學校、家庭和社區等教育資源,讓學生在語文實踐中學習語文,學會學習。
重視在語文教學中發揮師生雙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教師應確立適應社會發展和學生需求的語文教育觀念,注重吸收新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養;應認真鉆研教材,正確理解、把握教材內容,創造性地使用教材。語文教學應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意識和習慣,引導學生掌握語文學習的方法,為學生創設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學習的環境。應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鼓勵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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