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封面新聞 作者:楊曉蓓 2018-12-28 09:50:22
12月27日,成都市教育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據悉,中考改革從2019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一年級起實施,除體育與健康外,9門科目錄取計分分值保持不變。其中,體育與健康從50分提升到60分(含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10分)。此外,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由10分提高到15分。
以下為《方案》原文。
一、總體要求
堅持“育人為本、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教、學、考、招有機銜接,構建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有利于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考試招生制度。
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點,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
(一)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兩考合一”。建立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體制。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堅持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一考多用”,減輕學生備考負擔。統一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標準、科目和時間。完善全市統一的考試評卷信息化平臺,統一網上評卷,實現同考等值。
2.“全科開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從2019年秋季新入學的初中一年級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中的信息技術和地方課程等,并根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調整而調整。
3.分類考核。語文、數學、外語實行紙筆閉卷考試,按要求參加四川省教科院組織命題的考試。物理、化學、生物采取紙筆閉卷考試和實驗操作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每個科目兩項考試成績合并計算作為學科總成績;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按省教育廳相關要求執行。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地理采取紙筆閉卷考試。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操作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組成,其中統一考試由體能和技能項目組成,實行必考加選考。音樂、美術成績由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確定,由初中學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實施。綜合實踐活動中的地方課程測試由各學校自行組織。
4.命題要求。切實提高命題質量,引導發展素質教育。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范圍,研制考試試題,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增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對學生科學素養、人文素養、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綜合素質的基礎考查。
5.“學完即考”。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的規定和要求,堅持“學完即考”。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考試于畢業當年6月中旬進行。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信息技術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及時安排;體育與健康統一考試、音樂和美術技能測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
6.成績呈現。初中畢業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畢業成績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級。具體認定辦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初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實際,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2.評價依據。以學生在校期間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包括: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評價和成長發展的記載;各學科的學業成績記錄和學習小檔案的記載;參加專題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學校和班級及社團活動的記錄,“個性特長”和獲得獎勵的記載;身心健康狀況記載;藝術特長和基本素養記載;校本課程的考查結果等。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堅持客觀性評價與發展性評價相結合,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進行。
3.評價程序。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基本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市教育局研發“成都市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管理系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使用好記錄管理系統,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檔案(含電子檔案),實現信息化管理,并將用于招生使用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九年級下期(畢業當年4月底以前)完成。
4.結果運用。初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初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據或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確提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規范、公開使用情況。
5.評價實施。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應建立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控與評估制度、舉報與申訴制度,確保公平公正。高中學校要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中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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