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1-07 11:30:33
健全考生電子檔案
按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定,全省中招工作“采取統一招生工作電腦平臺,實現統籌管理、數據集中、實時監控”,所有報考、志愿、成績、錄取信息全部進入省、市的中招電腦管理系統。考生畢業學校必須按市招考辦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考生電子檔案,必須保證所上報的考生信息真實、準確。市招考辦將通過互聯網分批分段給招生學校投檔,招生學校在本校上網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后,直接錄取考生。招生部門和學校應嚴格遵守招生規定,按時限進行錄取,無故逾期而影響下一批次錄取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錄取名冊由市招考辦統一打印、審核,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需根據網上錄取名單,在開學兩周內核實確認報到入學的學生,并上報市招考辦,逾期不再做調整。經市招考辦審核的新生錄取名冊是學校核準新生入學資格的依據,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將在9月底前按照新生錄取名冊,給予學生辦理學籍。
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市教育局強調,有關部門、學校及個人要嚴格執行招生管理工作的規定,抵制不正之風,保證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杜絕違規招生。嚴禁學校未經市招考部門批準擅自錄取考生、擅自發出《錄取通知書》或接受考生入學。凡違規錄取的,相應的后果由學校校長(或學校法定代表人)承擔,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凡違規錄取的,學籍管理部門不予承認學籍,高中畢業時不予辦理畢業證,不準以就讀學校的學生身份報名參加高考。高考報名時,市招考部門根據學籍管理部門提供的有效學籍證明予以確認高考報名資格。
深入實施“陽光招生”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加強招生管理、嚴肅招生紀律的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十項嚴禁”紀律,繼續推進“陽光招生”,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切實加強對中招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紀律監察。各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是校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實行高中學校錄取結果備案制度,市招考部門將錄取結果刻錄成光盤,移交市教育紀工委和基礎教育處備案。
部分公辦普高繼續開展自主招生試點
為推進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創新人才的培養模式,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的要求,經市教育局批準,部分公辦普高將繼續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自主招生錄取工作要落實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相關公辦普高自主招生方案經市教育局批準后由招生學校公布,請有意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留意深圳招考網、媒體和有關學校網站發布的信息。
繼續開展民辦普高、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改革
根據國家、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市教育改革和高中招生工作實際,今年繼續開展民辦普高、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列入我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高、中職學校均可申請開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學校名單須經市招考辦審核。
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18年我市中考的考生。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劃線錄取后進行,各校可根據本校劃線錄取后招生計劃剩余情況確定自主招生人數,并向社會公布。
中職學校的自主招生章程須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并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章程須明確招生計劃、報名條件,明確報名、考核和錄取的辦法及時間安排,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規則和監督機制,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和平穩順利。
中職學校2018年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30%,具體名額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自主招生對象為具有我市學籍的初三畢業班學生,考生戶籍不限。每位考生限報一所自主招生中職學校。
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擬錄取名單須在5月11日前報市招考辦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不再填報中考志愿,不再參加全市統一中考,也不得退檔轉錄其他學校。各校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自動轉為普通生招生計劃進行劃線錄取。
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實事求是地進行招生宣傳,讓考生準確了解本校的辦學情況、自主招生程序、錄取標準、收費標準、住宿情況等,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誤導考生報考,不得違背考生意愿強迫或變相強迫考生報考,不得超越規定的招生范圍進行招生。
繼續推進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
合理分配到初中學校改革
我市從2011年開始實施優質普高部分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初中學校改革(簡稱“指標到校改革”),指標到校改革增加了薄弱初中學校考生就讀優質普高機會,緩解了初中擇校矛盾,促進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省教育廳文件精神,2018年我市將繼續推進指標到校改革,參加指標生分配的優質高中增加至44所,優質普高指標到校分配比例調整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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