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 作者:長沙中考 2019-01-11 14:46:40
指標生資格
1.在城區同一所公辦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子弟學校小學升初中對口升學且在該校就讀三年的子弟。
指標生比例
今年的指標生計劃為40%,在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確定以后,市教育局中招辦公布每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的指標生招生名額,以及這些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指標,考生可在初中就讀學校查詢,也可以到長沙教育信息網(http://jyj.changsha.gov.cn/)查詢。
志愿填報
具備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指標生志愿。已被確定為直升生的學生,不得再填報指標生志愿。
填表
學生填寫《2018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下簡稱《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及《2018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以下簡稱《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每生限填一所對應指標生學校,兩表各一式三份),填寫時間5月5日-6日,學校收取《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及《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各二份)的截止時間為5月7日上午。
指標生預錄原則:
達到指標生最低控制線的按以下原則依次擇優,確定指標生人選:
1.比較學業成績等第;
2.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第;
3.按照順序比較享受優惠政策的情況;
4.比較書面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總等第組合;
5.按照順序依次比較學業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單科等第;
6.比較學生初中三年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五次期末考試總成績。
校內張榜公示指標生預錄排序名單。公示時間為7月4日—7月5日兩天。
相關事項
1.根據教育部《關于規范管理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競賽掛牌命名表彰等活動的公告》(教基廳〔2018〕4號)規定,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表彰等活動的結果只能視為榮譽,不得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各學校在制定指標生推薦錄取實施方案時,不得將其作為加分依據。
2.凡已填報《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及《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達到對應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且符合指標生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放棄指標生錄取。未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不能被錄取。
3.在指標生的擇優確認過程中,如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該指標生的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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