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北京青年報 2019-03-20 10:37:53
各區教委,有關委辦局(總公司),有關高等學校、中專學校:
為貫徹落實全國和全市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穩步推進高中階段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現就做好2019年本市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緊緊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推進教育公平優質發展為出發點,堅持穩中求進,推進本市中考中招改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奮力譜寫新時代首都教育改革發展新篇章。
二、招生計劃編制和招生政策
(一)2019年本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模為7萬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規模5萬人,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2萬人。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規模0.6萬人,職業高中招生規模0.4萬人,技工學校招生規模0.4萬人;貫通培養項目招生規模0.4萬人,五年制高職招生規模0.2萬人。
(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按市、區兩級管理權限和工作程序進行。市教委負責對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宏觀管理、統籌和指導;市教委和市發展改革委聯合下達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和有關高等學校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安排技工學校分學校招生計劃;各區教委負責安排本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分學校招生計劃。請各相關部門和學校將編制的招生計劃于2019年3月29日前報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試院。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需經市區教育部門或相關部門審核后以文件形式下達,并刊登招生簡章。
(三)普通高中招生要統籌安排,適度規模。公辦普通高中計劃要依據《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京教策〔2005〕8號),每班不超過45人。同時,要適應我市高考綜合改革要求,結合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調整,推進走班制教學,滿足學生自主選課需求,做好學校教室和教學設備等條件保障。
(四)進一步完善優質高中“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招生方式,統籌優質教育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校額到校批次計劃占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比例達到50%以上。
(五)各區要加強對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藝術體育科技特長生招生項目、特色高中改革試驗項目的管理,不得隨意變更項目招生方式。適當調整藝術體育科技特長生招生項目比例。
(六)部分優質高中可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跨區招生計劃重點向優質高中教育資源比較短缺的地區傾斜,原則上不得高于2018年招生規模。城鄉一體化普通高中可申請在資源輸出區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在全市范圍招生,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編制不分區招生計劃。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獲得“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稱號的職業高中可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在全市范圍招生,不對各區分配計劃指標。
(七)進一步優化完善中高職銜接和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項目,打造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和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貫通式培養立交橋,構建符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八)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精神,認真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資格審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升學申請且通過資格審核的隨遷子女考生,可參加2019年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
三、考試工作
2019年本市繼續將初中畢業會考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分開進行。所有高級中等學校招收的學生必須參加2019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文化課考試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學)。
中考文化課總分為540分。語文試卷總分值為100分;數學試卷總分值為100分;外語試卷總分值為100分,其中60分為卷面考試成績,40分為聽力口語考試成績。聽力口語考試采取計算機考試方式,與統考筆試分離,學生分別于2018年12月22日和2019年3月23日有兩次考試機會,取兩次成績中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中考總分。
物理(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生物(化學)(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歷史(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地理(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思想品德(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五門考試科目原始分滿分均為100分。學生可以選擇其中三個科目參加考試(物理、生物(化學)須至少選擇一門),所選三科成績,由高到低分別按照100%、80%、60%的系數折算為實際分數(保留1位小數),即:三科折算后實際滿分分別為100分、80分和60分。各科成績相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則取整。文化課考試科目選考工作安排在初三第二學期。
(二)2019年體育考試成績滿分40分,其中現場考試30分,過程性考核10分。
(三)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文化課考試時間為2019年6月24日至26日,具體時間由北京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四、評卷工作
2019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堅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分區評卷”的原則并繼續采取網上評卷方式,評卷工作由各區負責組織實施。各區教委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本區評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確保評卷工作質量。統一協調安排評卷教師和服務人員,從資金設備、技術保障等多方面給予支持,確保2019年全市網上評卷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招生錄取
2019年高級中等學校繼續實行考后知分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分提前招生、校額到校招生、統一招生和補錄四個階段進行。被前一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一階段的錄取。
(一)提前招生:經市教委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貫通培養試點項目等按照批復文件的精神,可參加提前招生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照本校專業設置和招生要求,可將本校招生總規模的30%列入提前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擅自進行提前招生錄取和擴大提前招生規模。
(二)校額到校招生:校額到校招生包括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其中,根據市教委《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小升初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16〕4號),校額到校采用校內選拔方式,按考生志愿及成績錄取。錄取成績由中考文化課成績、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體育成績組成,其中中考文化課和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滿分540分,按7:3比例計入,兩部分成績相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則取整。校額到校招生具體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三)統一招生: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照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四)補錄: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可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程序進行補錄工作。補錄只錄取參加全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
六、組織管理
(一)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市區相關部門和招生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確保中考中招工作平穩順利進行。要做好中考政策解讀,提高咨詢服務質量。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二)市教委繼續加強對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宏觀管理、統籌和指導,切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各區要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和變更招生方式。嚴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后的新生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有關部門將以招生簡章和市教委的批復文件為依據進行監督檢查。
(三)各區要加強對所屬招生學校和初中學校的管理,認真做好中考中招工作,維護廣大考生權益。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初中課程教學與中考改革銜接工作,規范辦學行為,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加強學生選考科目指導,培養學生生涯規劃和自主選擇能力,引導考生從個人實際出發,合理選擇考試科目和升學目標。
(四)各高級中等學校要按照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實事求是地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嚴禁各高級中等學校違規提前到初中校進行各種招生及宣傳活動。對于違規招生、影響招生秩序的學校,經查證核實后在全市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類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機制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秩序的通知》(教職成廳〔2014〕4號)的要求規范招生行為,按照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開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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