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耗費六天時間才創(chuàng)造出了自然,而人類的創(chuàng)造僅用了一天的時間,這或許就是力量懸殊的根源。
古往今來人類總是口口聲聲:“人定勝天。”舉個例子來看,就說那年大禹治水。當年的黃河長年洪澇災害嚴重,掌權人起用多人治水,皆無功而返,這般重任只有落在禹的身上,但是,唯有大禹能將“水魔”降伏,這是為何?只因大禹深知自然規(guī)律,水勢是不可阻擋的,只能疏通河道,以至分流、減小水勢,治平水患。由此,我們可以得知祖先們也是不提倡與自然相敵對的,畢竟,上至孔孟,下到如今,中華民族都主張以“和”為貴,這其中就包含著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意思,更何況先前的大禹了。
“和”的思想可能正在深入人心,可是,總有一些人想從自然那里“挖取”更多的好處,就像纏著母親還要吃糖的孩童,淡淡的甜味并不能填補心中貪欲的黑洞,但是,即使作為母親也有感到不耐煩,甚至生氣的時候,隨之而來的也許就是“爆炸”和“掩埋”。
從力學的角度上講,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對另一物體施加多少力,另一物體就會回復等值的力給你效果也許大同小異,就像人類正在不斷的、大規(guī)模的釋放溫室氣體,而自然也在氣體的籠罩下哭泣,如果有人慶幸說災難還未到來,他未曾知道,那只是一場還在晚點的暴風雨。不過,在這其中,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國際交易制度更讓人深感骯臟,自己犯下的錯卻賣給別人替自己承擔,做一個未來的傀儡。某些人利用手中的權力、金錢、武器去之地不公平的游戲規(guī)則,自己卻游離在規(guī)則外,肆意的游戲,從不按規(guī)則出牌,這都是會受到自然懲罰的。
按照中國式的說法,名山大川、春花秋月是歸屬自然的私人財產,而自然卻將其共有,正是因為他的慷慨才能成就了王維、孟浩然等這樣的山水詩人,成全我們看到了“白云回望合,青靄入看無”;看到了“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看到了“綠樹村邊合,青山郭外斜”,這一幕幕可遇不可求的美景。
從幼童能記事的時候,無論是師長,還是守則,都在時時告誡我們要熱愛自然、保護自然,曾經還宣揚自然就像我們的母親,但是,現在自然只是部分人獲利的工具。如果這不怪罪在伊甸園里那條蛇的身上,難道怪在蘋果長得太美了嗎?美麗的東西在部分人看來皆是利益,某些人無法得到它,就會唆使其他人去掠奪,而這種方式是會帶來傷害的。或許只是建一條小路,供給人們去欣賞自然的魅力,那并不傷害什么。可如果小道是用來作為販賣資源的介質,如果小道變成了運輸匪利的便道,如果小道成為了侵略自然的跳板,那么,傷害將會是致命的。
上帝是公平的,他賜予我們的力量即使不及自然,但是我們卻擁有上帝額外加賜的智慧,好鋼用在刀刃上,智慧就是水,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正如《人與自然》節(jié)目所說:“我們要做好優(yōu)勢互補,與自然和諧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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