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中考語文學科《考試說明》(以下簡稱“2019年《考試說明》”),確定了語文學科考試以《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規定的“課程目標與內容”為考試范圍。修訂后,調整了“考試內容和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基礎·運用”和“古詩文閱讀”的內容;調整了“試卷的題型及分數分配”,優化了2019年中考語文學科的試卷結構;調整了“參考樣題”,體現命題指導思想和改革方向;調整了“附錄”內容,兼顧不同教材的變化。
1、調整“考試內容和要求”,加強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考查。
依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要繼承和發揚中華優秀文化傳統”的課程基本理念,在“基礎·運用”中,增加了“認識篆、隸、草、楷、行五種字體,了解其大致演變過程”的表述,強化對書法常識和書法欣賞的考查;在“古詩文閱讀”中,增加了“對詩歌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說出自己的體驗”“在古詩文學習中,理解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富內涵,從中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受到熏陶感染”的表述。
2、調整“試卷結構”中“試卷的題型及分數分配”,優化試卷結構。
對“試卷的題型及分數分配”中“選擇題”和“填空題、簡答題等”的分值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在有利于提升學生語文素養的前提下,保證試卷的區分效果。
3、調整部分“參考樣題”,豐富樣題類型。
依據修訂指導思想,“參考樣題”中增加了古代詩歌閱讀樣題,并以較好地體現了學科命題思想和改革方向的試題,對原有樣題進行替換。樣題貼近學生生活,體現學科特點,凸顯基礎性、綜合性、實踐性和創新性的要求,強調育人立意、能力立意、文化立意。
(1)關注學科育人,注重傳統文化
語文課程“為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打下基礎,“語文學科對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強民族文化認同感,增強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在修訂過程中,增加了古代詩歌考查的樣題,體現對古詩文學習中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富內涵的考查;將2018年中考語文卷寫作題編入2019年《考試說明》中,激發學生傳承優秀文化的使命感。
(2)關注學科特點,注重語言實踐
《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版)》指出:語文課程是“一門學習語言文字運用的綜合性、實踐性課程”,應該“讓學生在大量的語文實踐中體會、把握運用語文的規律”,“提高語文綜合應用能力。”修訂過程中精選的樣題,體現了在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等不同領域的相互綜合,體現了運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不同能力的綜合,突出對語言實踐中運用語文能力的考查。例如,將2018年中考語文卷第3題、第23題、第24題編入2019年《考試說明》中。
(3)關注閱讀表現,注重語文基礎
語文課程應“注重引導學生多讀書、多積累”,語文教學要“讓學生打好扎實的語文基礎”。在調整樣題過程中,關注學生日常積累和閱讀表現的考查,注重對學生應知應會的、生活中用得上的和未來自身發展必不可少的語文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的考查。例如,將2018年中考語文卷的第10題和第14題編入2019年的《考試說明》中,前者體現的是對基礎知識積累的考查,后者指向的是學生的閱讀表現。
4、調整部分“附錄”內容,適應新教材變化的需求。
兼顧現行不同版本教材的變化,替換了“附錄1現代文文章示例”“附錄2文言文閱讀篇目”“附錄3古詩文背誦篇目”中部分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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