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01 17:28:07
招生錄取
(一)志愿填報
1.采用網上填報的方式,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指標生志愿填報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前進行)。
學生根據本人意愿、學業成績以及市教-育局中招辦公布的學校招生計劃等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在網上進行填報。
普通高中錄取將分批按志愿進行,每個錄取批次可以填報三個公辦學校平行志愿;如果考生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或部分學校國際班,需及時與學校進行銜接,同時也要填報網上志愿。
職業院校(含五年制高職高專、高職高專中職部、城區中職學校、技工院校)錄取同樣進行網上志愿填報,凡未進行網上志愿填報與錄取的一律不予注冊。
2.招收特長生和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的,需面試合格后方能填報相應志愿。
3.志愿填報由學生本人完成,經學生、家長確認后,一律不再更改。
學校要充分尊重學生填報志愿的權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或阻止學生報考本校或其他學校,也不得以承諾許愿的方式與學生簽訂所謂志愿或預錄協議。
嚴禁學校和教師違背學生意愿代替學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學生志愿。
(二)優惠政策
1.具有下列資格的考生,高中學校錄取時享受優惠政策。(如果出現同時享有多項優惠,取最高優惠項目,不重復計算。)
①烈士子女(憑市民政局證明及烈士證原件)。
②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憑所在軍區或所在部隊證明和市民政局的證明)以及現役軍人子女(憑所在軍區或所在部隊證明)。
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憑公安部、教-育部審定下發文件或通知)。
④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憑市僑辦、市臺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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