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wǎng)絡 作者:中考網(wǎng) 2019-04-01 17:32:51
(三)校內張榜公示指標生預錄排序名單。公示時間為7月4日—7月5日兩天。
(四)匯總上報
公示無異議后,7月6日上午,初中學校將《2019年長沙市城區(qū)指標生預錄花名冊》(紙質、電子表格各一份)、《指標生提前錄取排序冊》報市教-育局中招辦。
三、審核錄取
1.中招辦根據(jù)各校指標生計劃、指標生志愿填報表情況以及學生的學業(yè)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進行審核,確認指標生提前錄取名單。
2.7月10日市教-育局中招辦將指標生錄取名單在長沙市教-育局官網(wǎng)(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
已被錄取的指標生網(wǎng)上所填報的志愿無效,不能參與其他高中學校的錄取。
四、工作要求
1.指標生的審核工作政策性強,牽涉面廣,社會特別關注。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保證各項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按時間、按要求完成任務。
2.凡已填報《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及《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達到對應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且符合指標生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放棄指標生錄取。未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不能被錄取。
3.各學校只能在對口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相應的指標范圍之內進行指標生的審核工作,不得擴大范圍和比例。
4.初中學校在審查確定指標生時,應嚴格審查學生的學業(yè)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等相關因素,嚴格按指標生擇優(yōu)原則確認。
5.在指標生的擇優(yōu)確認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該指標生的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城區(qū)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表格請在長沙市教-育局官網(wǎng)http://jyj.changsha.gov.cn/jyfw/zszc/gzzs/201903/t20190329_328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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