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01 17:35:37
(五)核準上報
推薦信經公示無異議后,連同學生初中各學年的終結性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原始依據以及推薦教師的簡歷表提交學校核準后報市(區)教-育局審定。
(六)審批錄取
市教-育局中招辦根據上報材料的核實情況以及高中招生學校的錄取意向,將被推薦學生的檔案材料及推薦信轉交高中招生學校。
高中招生學校在綜合考察被推薦學生的基礎上自主錄取。
三、工作要求
1.一名被推薦學生須有兩名具有推薦資格的教師同時為其提供推薦信。兩名推薦教師必須嚴格按照推薦程序進行調查了解,不得隨意縮減程序。
享有推薦權的教師,一年只能推薦一名本校初中應屆畢業生。
2.凡推薦教師與被推薦學生是近親屬關系或有其他利害關系的,該教師必須回避,不得推薦。
3.推薦教師必須簽訂誠信協議,不得濫用推薦權。
4.市教-育局中招辦建立推薦生監控制度。凡發現在推薦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該學生推薦生資格,取消該教師終身推薦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5.城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推薦生表格請在長沙市教育-局官網下載http://jyj.changsha.gov.cn/jyfw/zszc/gzzs/201903/t20190329_328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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