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廳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閩教基〔2018〕66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主要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的《實施意見》背景是什么?
出臺《實施意見》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建立有利于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有利于全面深化基礎教育內涵建設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政〔2016〕20號)精神,結合我省基礎教育改革實踐制定形成。省教育廳高度重視,專門成立課題組,經過兩年多的學習研究、廣泛調研,總結提煉,進行制度設計。
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涉及千家萬戶,在研制過程中,我們十分重視聽取各方意見,先后召開*代表、政協委員,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門人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代表座談會20余場,500多人次參與,廣泛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數易其稿,并經過法律機構合法性審查,報請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教育部審核備案,形成文件。
省級《實施辦法》主要是貫徹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明確全省各地共性要求,政策措施相對宏觀的,各設區市在組織實施時還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并抓好落實。
二、這次改革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這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立足基本省情學情,著眼基礎教育長遠改革發展,提出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育人為本。突出素質教育核心理念,重視課程、實踐、文化育人,做好體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體學校、全體學生的多元*評價體系,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生發展核心素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二是堅持普職并重。按照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突出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統籌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調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積極拓寬中職學校生源渠道,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
三是堅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為規范,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完善規章制度,切實保障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增強公信力。探索建立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
四是堅持統籌推進。突出改革的導向作用,正確處理教學與考試、考試與招生、初中與高中的關系,統籌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改革,推進教學、考試、招生有機銜接,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和有效性。
三、這次改革的目標是什么?
這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標為:
一是繼續實施語文、數學、英語等9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制度。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二是繼續推行由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計劃編制、考試報名、招生錄取,招生管理更加規范有序、監督有力。
三是2021年的全省初中畢業生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四、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初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實施,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一項重要考試制度。《實施辦法》提出我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兩考合一”政策主要基于義務教育性質特征、初中“減負增效”考慮,教育部教基二〔2016〕4號文件明確要求統一實行“兩考合一”。我省從1997年起在我省全面實施,并取得較好成效。
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哪些科目?
為促進初中學校全面發展素質教育,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打好共同基礎,確保義務教育的基本質量。教育部要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應將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的信息技術等13門科目均列入考試范圍,其中物理、化學、生物另設實驗操作考試,并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英語口語考試探索。綜合實踐活動納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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