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教基二【2017】169號)要求,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人,進一步加強考試招生制度體系建設,推動普及公平而有質量的高中階段教育。針對當前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過程中存在的考試內容偏重機械記憶、錄取唯分數、加分項目不合理、招生違規現象時有發生等不利于學生全面發展、影響教育公平的突出問題,按照整體設計、試點先行、分步實施、平穩過渡的原則,有序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堅持育人為本,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堅持統籌兼顧,促進義務教育與高中階段教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之間銜接溝通,促進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協調發展;堅持質量導向,促進初中學校改進教學,服務高中階段學校選拔學生,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考試壓力;堅持公平公正,不斷完善規則程序,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力爭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改革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綜合考慮初中畢業生人數、區域內學校布局、學校規模和班額等因素,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堅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年度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并督促各縣(市、區)嚴格執行。各縣(市、區)要按照省、市下達的年度招生任務,細化分解到縣(市、區)的高中階段學校,并劃定分考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增加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機會。著力提高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特別是高中階段毛入學率較低地區的普及程度,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各縣(市、區)要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
3.促進升學機會公平。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不得低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的50%,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各縣(市、區)要以全國學籍系統中符合分配生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數為基礎,結合轄區內初中學校年度教育質量督導評估結果和薄弱初中改造進展情況,統籌考慮“獎勵優秀”和“扶持薄弱”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的指標到校分配方案。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中招升學考試政策,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受教育權益。支持和鼓勵高中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進行必要的無障礙環境改造,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給予殘疾學生學業、生活上的支持和幫助。完善和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繼續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名稱規范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學業水平考試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實行隨教隨考隨清,減輕學生備考負擔。其中,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體育與健康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省教育廳明確統一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藝術(音樂、美術)等科目的考核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以初中學校為主實施,相關特長和表現等體現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之中。以上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分數或等級呈現。
招生錄取計分科目采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1(理化生實驗操作)模式,將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和理化生實驗操作作為錄取計分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地理、生物、物理、化學七個科目實行閉卷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分值的設定,以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設置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其中,省統考科目的分值,由省教育廳統一設定。
2.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評價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等。初中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初中學校要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使用。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初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發展進步。省教育廳將制定全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全省統一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高中學校在招生時要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
3.深化考試內容改革。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進一步清理規范加分項目和分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堅決抵制各種弄虛作假現象。除省定加分項目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內容。2018年5月底前,出臺我省減少和規范中招考試加分項目的具體意見。 2.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2018年,啟動我省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試點工作,試點學
校將從省級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示范校中遴選產生。學校根據辦學定位、辦學特色提出考核內容和錄取辦法。嚴格規范自主招生程序,將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合理確定自主招生規模,一般不超過學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5%。自主招生測試環節安排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結束后進行。
3.支持和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資源配置情況,合理確定其辦學總規模和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學校自愿的原則,民辦普通高中可向學校審批機關提出跨省轄市、跨考區招生申請,學校審批機關依據民辦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年審情況及連續三年實際招生情況,認真核定年度跨省轄市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提出初審意見,并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報送市教育局、省教育廳核準。
4.改進錄取方式。普通高中錄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中招錄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實行網上統一錄取。各縣(市、區)可積極探索轄區內普通高中開展聯合招生試點工作,按生源成績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公平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普通高中的辦學積極性。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注冊入學和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相結合的招生錄取辦法。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長、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2.強化考試安全。堅持從嚴治考,加強考試招生秩序綜合治理,健全各級政府部門教育考試聯動機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學業水平考試的安全管理和技術防范,嚴肅考風考紀,規范考試行為,確保考試安全。完善考試招生誠信制度,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健全學生、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落實誠信結果使用要求。
3.規范招生行為。進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明確招生范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4.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管,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公安、網信、工信、保密等部門,依法依規加大對考試招生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嚴格責任追究。 (五)考錄模式綜合改革動向 省教育廳已確定許昌市、濮陽市先期開展考錄模式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重點從改革錄取計分科目構成、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錄取依據等方面進行探索,為全省改革積累經驗。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全省范圍內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辦法。
三、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切實加強領導。各縣(市、區)教體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切實抓好落實。要充分考慮教育工作的特點,提前公布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各項改革。
2.深化教學改革。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3.提升保障能力。各縣(市、區)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實施程序等。嚴格對試卷命題、印制、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加強閱卷隊伍管理,搞好培訓,統一閱卷(考核)程序、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準確。加強對評卷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提高評卷質量和公信度,維護考試信度。各縣(市、區)要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 4.做好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廣泛宣傳改革方案,深入解讀改革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為順利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