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全面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培養的需要。
二、改革目標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全面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考試招生錄取辦法綜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進一步完善初中畢業、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兩考合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1.考試科目。實行全科開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門課程。其中外語包括聽力口語,物理、化學、生物包括實驗操作。 2.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采取書面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增加項目的選擇性,采取現場測試;外語聽力口語考試采取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采取實驗操作考試;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實施標準化考試,采取統一機考的方式進行。
3.考試內容。依據學科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注重對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成績呈現。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用原始分和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以原始分數呈現。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級呈現,分為A、 B、 C、D四個等級。綜合實踐活動課中的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勞動和技術教育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5.學科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其中聽力口語40分)、物理70分、化學40分、道德與法治40分、歷史4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體育與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級平時成績各計5分,體育中考成績計35分)、理化生實驗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學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總分710分。
6.考試時間。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考試時間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結束時的6月21—22日;生物、地理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時的6月20日。音樂、美術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
7.組織實施。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目由市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試由市教育局制定實施辦法,縣市區教育局具體實施。
(二)推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
1.健全評價制度。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把握學生成長規律,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改變以考試成績為標準的評價方式,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發展。全市在籍初中學生均須按要求參加并完成綜合素質評價。
2.把握評價內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內容,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3.改進評價方法。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以學生“寫實記錄”為主要依據、由初中學校組織“等級評定”的方式進行。評價程序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等。初中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指導學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的遴選整理;對“寫實記錄”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定期公示、審核;運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平臺,為每位學生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初中學校和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發展進步。
4.注重結果運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評定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五個維度各分為A、B、C、D四個等級。各個維度比例以學校為單位,A等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總人數的50%,B等以上人數不超過總人數的80%,D等人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的基本依據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三)推進招生錄取辦法改革
完善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招生機制,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積極推行普通高中統招錄取、指標分配錄取、自主招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注冊入學等多種形式的招生錄取辦法。 1.改革統一招生辦法。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報考普通高中的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中以等級呈現的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試成績,最多只允許有一個D等成績科目。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評定等級最多只允許有一個D等。
2.嚴格實行招生計劃管理。各縣市區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依據各地初中畢業生數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統一下達。各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并注冊新生學籍。
3.完善優質高中分配生政策。堅持和完善優質高中學校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校制度,將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分配生錄取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招生計劃的50%,并逐年提高。名額分配以初三在校學生人數為依據基本均衡分配,促進城鄉初中均衡發展,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4.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給予特色高中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特色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資格和計劃由市教育局組織評估后研究確定。自主招生的學校要嚴格規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要將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合理確定自主招生規模,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全市總計劃的5%以內。自主招生測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之后。
5.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改革。積極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中職學校實行“知分填志愿”,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進行。進一步推進“3+2”、“五年一貫制”招生工作,嚴格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鼓勵職業學校多形式、多渠道辦學。
6.減少和規范考試優錄加分。規范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優錄加分項目。嚴格限定加分范圍,嚴格控制加分分值,規范資格審核程序,實行加分項目、分值、資格和名單公示制度,逐步將中考優錄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統籌規劃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形成改革的整體合力,確保穩步推進。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教育局將制訂學業水平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分配生、加分優錄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并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形成系統完備的考試招生制度體系,保證各項改革的穩步實施。
(三)深化教學改革。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要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
(四)提升保障能力。各縣市區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保障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嚴格試卷命題、印制、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建立統一規范的考生電子檔案,進一步完善區域內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電子化管理平臺。
(五)加強宣傳引導。認真做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全面、準確地發布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輿情監測和引導,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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