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4-04 17:17:31
2.改革錄取計分科目構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用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時,錄取計分科目的設置應堅持統一性與全面性相結合,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個必考科目成績和其他若干個科目成績組成,即實行“4+X”高中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形式。為防止群體性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由我市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參照教育部《關于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1999〕5號)中有關“在國家規定的畢業年級文化學科范圍內確定升學考試科目”的要求,方案將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3(實驗操作、信息技術、綜合素質評價)等科目,全部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分別滿分120分,綜合素質評價滿分30分(其中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四個維度分四個等級,折合為16分,社會實踐活動計14分,每參加一次活動記1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含民族團結教育)、歷史、生物、地理各卷面滿分100分,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物理折合70分、化學折合50分、道德與法治折合50分、歷史折合50分、地理折合30分、生物折合3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100分(其中現場測試30分、過程性評價70分),折合50分(其中現場測試30分、過程性評價折合2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滿分30分,信息技術滿分10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總分為760分。
3.規范自主招生辦法,突出普通高中辦學特色。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藝術素養、體能素養的優秀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自主招生(文化類考查)必須安排在每年公布統一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成績以后進行。普通高中學校要按自主招生的原則、程序和錄取標準,結合本校實際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含學校特色創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辦法等),并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報經省教育廳備案后向社會公布。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與招生比例可結合招生實際制定,具體招生原則、政策、工作方案按照現行工作管理體制,參照現行招生辦法執行。
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按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5%申報自主招生名額,其中3%用于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推薦生,每年1月20日前由各初中學校根據學生申請、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校長實名推薦,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招生方案中明確招收推薦生的標準以及錄取程序、辦法,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另2%招收具有藝術素養和體能素養的學生,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招生方案中明確招收該類學生的類別、數量、標準以及錄取程序、辦法,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其中該類學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必須在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以上,特殊需要組隊的項目,學生分數可適當放寬。每年4月第一周的六日和第二周的六日各普通高中學校可組織考查學生的藝術素養和體育素養,不得另行單獨組織。
4.繼續執行分配生政策,體現教育公平均衡。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除5%自主招生計劃外,其他招生計劃數全部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每所初中學校,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由市和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其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市定分數線和學生志愿進行。
5.規范中考加分項目,減少加分項目分值。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河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精神,取消三好學生、優干、藝體特長、科技競賽、農獨子女等鼓勵類加分項目,規范少數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等扶持類加分項目和分值。 從2018年9月起,戶籍在邯鄲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市內普通高中學校加5分;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報考市內普通高中學校加20分;現役軍人子女報考市內普通高中學校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如屬多重身份的,按加分項加分,不再重復加分。加分項目將根據省教育廳明確的具體加分項目和分值(另文下發)隨時調整。
6.中等職業學校錄取,“五年一貫制”、“3+2”、“3+4”招生錄取。中職招生實行統一招生和注冊入學兩種辦法,對應屆初中畢業生實行統一招生錄取,以市定中等職業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為準,或由中職學校組織生源,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錄取。社會青年和往屆生實行注冊入學。“五年一貫制”、“3+2”、“3+4”學校招生錄取執行省教育廳確定的具體辦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邯鄲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處室組成,領導和指導改革工作,各部門要各負其責,分工協作,落實責任,強化對中考改革的統籌規劃,建立有效工作機制抓好落實。充分考慮教育工作的特點,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則提前公布相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中考各項改革。
(二)提升制度保障能力。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各級相關部門要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從經費等方面給予保障,將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用于保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的命題、保密、相關設施設備等經費需求,并為建設市域內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電子平臺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確保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同時要加強初中學校師資、實驗室、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方面的條件保障,適應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需要,保障正常教學需求。要制定完善的審核制度、公示制度、復查復議和申訴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設。要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人員的培訓,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要統一建立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工作負擔。
(三)深化課程教學改革。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調整,進一步完善初中課程計劃,改革初中教育教學內容,豐富教學形式和方法,加強學生核心素養的培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創新人才培養的模式,定期對縣(市、區)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加強對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的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校建設和設施設備的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強化信息技術在學校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作用,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現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五)強化考試保障能力。加強對中考命題的研究和管理,落實課程標準,嚴把命題質量關。在考試內容上,減少知識性、技能性試題比例,降低難度,增加探究性、開放性、評判性試題的比重,增加對學生核心素養的測評,堅持用中考的命題立意,將知識能力測試還原到問題解決的過程中,有效發揮考試對教學的導向、監控、評價和指導作用。嚴格對試卷的命制、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的質量和水平。
(六)廣泛做好宣傳引導。在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利用各種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的認真做好中考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的關切,讓全社會充分了解和認識中考改革的根本目的和重大意義,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確保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平穩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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