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高中階段招生改革
2021年中考 實行“4+6”計分計等模式
中國甘肅網3月22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首席記者 武永明 實習生 李金雯)記者從3月21日召開的《蘭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蘭州市中考改革方案》)政策發布會上了解到,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蘭州市中考實行“4+6”計分計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分、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計等)相結合的招生錄取制度。錄取計分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10科,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計入錄取總分,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其中,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科分卷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6科實行相近學科合卷考試。
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共12門課程。考試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突出考查學科核心和主干知識及技能,滲透學科核心素養和思想方法,注重緊密聯系社會生活實際,克服命題結構固化和學生機械刷題的傾向,引導學生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杜絕偏題怪題。
政策解讀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018年啟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通過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革招生錄取辦法,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實現中考合理分流,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特色化、多樣化發展,更好地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完善現代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
將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規定的科目全部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好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考試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的基本依據。堅持“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備考負擔。
●劃定四條最低錄取控制線
實行最低錄取控制線制度,蘭州市教育局根據當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城區優質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城區其他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城區民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遠郊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實現學生的合理分流,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升學需求。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原則上不超過5%
1.資格審批:普通高中學校可依據辦學特色,申報自主招生資格。自主招生資格由蘭州市教育局初審,省教育廳審核批復。對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高中學校實行年檢制度。
2.方案報備: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報蘭州市教育局備案后,提前一年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確招生要求和招生條件,建立規范的招生工作流程。
3.范圍和比例:自主招生范圍與學校普通生招生范圍一致,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任何學校不得跨市(州)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數在當年下達的招生總計劃內執行,一般高中原則上不超過5%。
4.測試辦法:自主招生學校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可采取面試、筆試、專業測試等方式,對考生相關科目及特長進行測試認定。
5.招生錄取:規范自主招生程序,所有工作方案、錄取過程以及各類預錄取、錄取結果都要進行公示。
●規范招生管理
加強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管理,明確招生范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杜絕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任何中等職業學校不得違規開展聯合辦學、不得違規宣傳招生,切實維護考生利益。
統一考試科目共10科總分740分
分別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
中國甘肅網3月22日訊(首席記者 武永明 實習生 李金雯)3月21日出臺的《蘭州市中考改革方案》明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蘭州市中考招生統一考試科目共10科(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總分為740分,中考招生錄取計分科目成績采取“分數”形式呈現。
●考試科目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共12門課程。
分為全市統一考試和考查兩類:全市統一考試科目共10科: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全市統一考查科目共2科: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
●考試方式
根據學科特點,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6科實行書面紙筆閉卷考試,其中外語加試聽力與口語測試,實行人機對話的考試方式;
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實行書面紙筆閉卷考試和現場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每科兩項考試成績合并計為該學科總分;
體育與健康實行現場測試考試;信息技術教育實行無紙化上機操作考查,藝術(音樂、美術)、勞動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方式,考查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應維度。
●組織實施
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與口語測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等科目由市教科所統一命題;紙筆書面考試和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技能考試由市教育條件裝備處統一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由市教育局體藝處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統一組織測試;藝術由市教育局體藝處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確定考查內容,指導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信息技術教育由市電教中心根據《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程指導綱要(試行)》確定考查內容,指導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勞動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由市教育局基教一處根據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確定考查內容,指導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
●考試安排
按照“學完即考”的原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一般安排在相關科目教學計劃完成后進行,避免在畢業時集中安排。原則上,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教育的考試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6月底前進行,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的紙筆考試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6月中旬進行,體育與健康測試、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藝術(音樂、美術)考查、勞動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的考查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5月底前進行。
●命題要求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命題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不同功能,根據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突出學科核心素養,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和探究性,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試卷難易適度,難、中、易比例原則上定為1∶2∶7,充分體現學科課程標準要求,杜絕偏題、怪題。
●各科目考試時間
各科目考試時間為:紙筆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各120分鐘,外語90分鐘,物理、化學合卷共150分鐘,道德與法治、歷史合卷共100分鐘,地理、生物合卷共100分鐘。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各15分鐘,外語口語與聽力30分鐘,信息技術30分鐘。
●考試成績呈現與使用
1.畢業依據: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基本依據,采取“合格”與“不合格”的形式呈現,“不合格”比例不超過5%。所有科目合格即達到畢業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學校安排補考。
2.升學依據: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采取“分數”形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以原始分計入,總分7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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