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分740分
蘭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公布的《蘭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明確:從2018級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蘭州市中考招生統一考試科目共10科(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總分為740分,中考招生錄取計分科目成績采取“分數”形式呈現。
為深化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根據《甘肅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蘭州市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出臺的《蘭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要求,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促進學生完成各門課程的學習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堅持科學評價,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促進學生發展學科興趣與個性特長,弱化考試的選拔與甄別功能。
《辦法》規定,由外省市轉入蘭州市的初中學生和戶籍在蘭州市在外地就讀初中的畢業生,報考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須參加蘭州市所有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原學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報考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須重新參加蘭州市所有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考試科目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等共12門課程。
分為全市統一考試和考查兩類:全市統一考試科目共10科: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全市統一考查科目共2科: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
考試各科目分值
根據《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各科目課程標準設定的課時、課程內容等因素,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為:語文、數學、外語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體育與健康50分。其中外語的分值包含30分口語與聽力分值,物理、化學、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實驗操作分值。
考試成績呈現與使用
A、成績呈現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取“等級”形式呈現。設A、B、C、D、E五個等級,比例依次為: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0%、D等與E等占10%,其中E等級為不合格。
2.招生錄取計分科目成績采取“分數”形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測試,以原始分計入招生錄取總分,總分740分。
B、成績使用
1.畢業依據。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所有科目均須達合格以上水平;不合格者,由各縣區和各學校安排補考;補考后仍不合格者,不記為初中畢業。
2.升學依據。高中階段考試招生計分科目的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3.質量評估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監測評估初中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是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課程實施、規范教育教學行為的重要依據。
考試方式
根據學科特點,分類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道德與法治六個科目實行書面紙筆閉卷考試,其中,外語加試聽力、口語測試,實行人機對話的考試方式;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實行書面紙筆閉卷考試和現場實驗操作技能考試,每個科目兩項考試成績合并計算作為學科總成績;體育與健康實行現場測試考試;藝術實行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考試方式;信息技術教育實行無紙化上機操作考查。
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考查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應維度。
五個維度均達到C等及以上等級者方可畢業
各縣(區)和各學校要按照本評價標準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從具體實施和操作的角度,進一步細化和量化評價內容、評分標準,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并報蘭州市教育局審核報備。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學生在愛黨愛國、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文明禮儀、仁愛友善、關心集體、熱愛勞動、勤儉節約、珍愛生命、保護環境、責任義務等方面的表現。
學業水平。主要考查學生在學習態度、學習能力、學習效果等方面的表現。
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學生在健康生活習慣、體質健康、體育鍛煉、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表現。
藝術素養。主要考查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
社會實踐。主要考查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創新能力、協作溝通、勞動技術和信息技術等方面的表現。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