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招生政策
《實施意見》提出此次改革的目標是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改革主要任務有以下四項:
一是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二是規范綜合素質表現評價;
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模式;
四是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實行“兩考合一”
在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面,《實施意見》規定我市繼續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政策;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涵蓋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按“學完即考”的原則安排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著重考核學生掌握學科基礎知識的寬度和廣度,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考試結果以分數和等級呈現,部分科目僅以等級呈現,避免分分計較,減輕考生負擔。
科目及分值的變化
在改革招生錄取模式方面,《實施意見》合理設置計分科目,部分科目等級呈現!秾嵤┮庖姟芬幎ㄎ沂兄锌紳M分610分:語文滿分120分;數學滿分為100分;外語滿分100分,其中25分為聽說考試分值;體育與健康滿分為50分(其中平時成績15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3分,體育項目考試成績32分);物理、化學合卷滿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歷史、道德與法治合卷120分,其中歷史70分,道德與法治50分。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生物地理考試成績、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均以等級呈現,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新的招生錄取模式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新生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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