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考試科目與分值改革
1.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設置。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科開考”!端拇ㄊ×x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2015年修訂)》所設立的15門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信息技術、勞動與技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
2.錄取科目設置。錄取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含實驗技能)、化學(含實驗技能)、生物(含實驗技能)、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
3.錄取科目卷面分值。錄取科目卷面分設置(見表一):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各150分;物理(含實驗技能分)、化學(含實驗技能分)、生物(含實驗技能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各100分。
4.錄取科目計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含實驗技能)、體育與健康等五個科目按固定按卷面分的100%計算;化學(含實驗技能)、生物(含實驗技能)、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五個科目按學生在該學科中的排名進行等級賦分,并對等級賦分的結果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按70%、50%、40%、20%、20%折算分數計入總分。
推進考試內容與方式改革
1.考試命題
各學科考試命題要緊扣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充分發揮學業水平考試在課程改革中的積極導向作用,兼顧畢業考試和招生考試的不同功能;要特別把握好學科命題的難度、區分度、信度和效度;要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
自2021年起,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的命題和制卷由省教科院組織,其他科目考試的命題和制卷由市教科所組織實施。
市教研部門應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學業水平考試科學性和規范性的辦法,通過教師培訓、編寫考試說明等加強對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促進初中教師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全面理解和把握。同時,每年要對試題進行評價并發布評價報告。
2.考試方式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式包括考試、考查、考核三種。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和化學(同堂分卷)、生物和地理(同堂分卷)、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同堂分卷)等學科,均實行紙筆閉卷考試。
其中,外語考試增加聽力測試,物理、化學、生物采取紙筆考試和實驗操作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科目按兩種方式評定:一是分數評定;二是等級評定,設A(優秀,得分率80%及以上)、B(良好,得分率70%~80%)、C(合格,得分率60%~70%)、D(不合格,得分率59%及以下)四個等級(下同)。
考查科目包括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技能。按兩種方式評定:一是分數評定;二是等級評定,設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
考核科目包括藝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勞動與技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等學科。藝術成績由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己丝颇堪吹燃壴u定,設“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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