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考改革目標
——繼續實施語文、數學、英語等9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制度。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繼續推行由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計劃編制、考試報名、招生錄取,招生管理更加規范有序、監督有力。
——2021年的全省初中畢業生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并
1.考試性質與功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初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實施,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一項重要考試制度。
福建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2.考試科目與內容。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下同)、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的信息技術(以下簡稱信息技術)等13門科目,均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
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過早過度偏科,確保達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要求。物理、化學、生物另設實驗操作考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英語口語考試探索。綜合實踐活動納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各科學業水平考試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標準》。依據教育部課程標準制定的《福建省初中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用于指導教師開展日常教學與復習備考,提供考試命題與教學評價依據。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要求實施測試。
考試命題要堅持立德樹人,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統籌“兩考合一”考試定位,突出學科思想方法和學科核心素養培養,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的聯系,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做到題量適度、難易適當。
3.考試方式與組織。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統籌管理,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考試工作的實施和管理。
福建中考錄取總分提至800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將作為重要參考
1.科學使用學業水平考試結果。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以下簡稱中招錄取)的基本依據,原則上采取考試分數與相應等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考試分數使用: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10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折算分數相結合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中招錄取總分為800分。
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錄取總分;體育與健康滿分4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滿分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數科學合理折算后計入中招錄取總分,具體由各設區市按照初中課時總量、立德樹人目標要求、教學容量、初高中學科課程關聯度、文理相對均衡等因素,利用往年考試數據進行招生錄取模擬后確定折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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