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5-13 17:18:08
⑦.畫圖表:使讀者一目了然,非常直觀形象地說明的事物的××特點。
⑧.作詮釋: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體的解釋說明,使說明更通俗易懂。
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是:定義要求完整,而詮釋并不要求完整,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體的解釋說明,使說明更通俗易懂。可以顛倒。
⑨.摹狀貌: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說明更具體生動形象。
⑩.引資料:能使說明的內容更具體、更充實。用引用的方法說明事物的特征,增強說服力,如引用古詩文、諺語、俗話。引用說明在文章開頭,還起到引出說明對象的作用。
4、說明順序:時間順序(程序順序)、空間順序、邏輯順序。在答題時可答得具體些。
如:空間順序(從上到下,從里到外,總到分,外到內,前到后,左到右,整體到局部,都可反之等,常用方位詞如介紹建筑物或實體)。
邏輯順序(先結果后原因,層層遞進,現象到本質,因到果,果到因,主到次,淺入深,個別到一般等,常用表因果、表事理順序的詞,如“因為、所以”“首先、其次”)。
時間順序則是說明事物發展、演變,例如介紹工作程序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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