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5-08 10:47:29
在閱讀考查中,不能搞支離破碎的詞句分析,不要以技術操作的測試來代替學生自主的體驗和感悟,也不宜把不屬于閱讀目標范圍的題目編在閱讀試題中。 (三)寫作 寫作的考查要求,重在考查學生規范、熟練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 作文命題應力求富有新意,努力設計符合學生思想實際和生活實際的試題,有利于學生表達真情實感,有利于學生展開聯想和想象,鼓勵學生自由地表達,有創意地表達。 作文命題還應注意減少學生套題的可能性。 (四)口語交際 口語交際考查要求,在具體的交際語境 查學生對語言信息的理解、辨析、篩選等能力。 (五)綜合性學習 綜合性學習考查要求,重在考察學生的語文綜合運用能力、探究精神與合作態度。著重考查學生在語文活動中提出問題、探索問題以及展示學習活動成果的能力。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形式,由各設區市統一命題。試卷滿分為15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有條件的設區市可進行聽力測試、口語交際測試。 合理安排試題難度結構。試題易、中、難的比例約為8:1:1,其中容易題難度值范圍為0.7以上、中等題難度值范圍為0.5-0.7、稍難題難度值范圍為0.3-0.5。考試合格率達80%。 1.題型占分比例 選擇題、填空、簡答:50~55% 作文:45~50% 2.內容占分比例 (1)積累與運用:約10% (2)閱讀:約40% ①文學作品:約15% ②議論文、說明性文章、新聞、非連續性文本:約10% ③文言文:約10% ④課外名著閱讀:約5% (3)寫作:約45% (4)口語交際:酌情考查 (5)綜合性學習: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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