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
凡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安排在宿遷招生的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招生辦公室負責向社會發布,統一在《2019年宿遷市中考指南》上公布。
公辦普通高中一律為統招計劃。民辦普通高中按統招(含指標生和體藝特長生)、 擇校兩種類型公布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熱點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70%作為指標生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鼓勵民辦普通高中申報統招計劃,參照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收費標準收費。民辦四星級普通高中統招計劃可達學校招生總數的40%,民辦三星級普通高中統招計劃可達學校招生總數的30%,民辦二星級及以下普通高中統招計劃可達學校招生總數的15%。
宿遷中學“普通高中創新人才培養”試點工作單列計劃,自主招生。
四星級普通高中試行體藝特長生自主招生。經批準招收體藝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體藝特長生計劃不得超過招生總計劃的3%。實施辦法由市教育局有關處室另文下達。
鼓勵宿豫實驗高中等高中根據學校發展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內容,開展普職融通改革試點工作。
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舉辦綜合高中班,職業院校的綜合高中班招生計劃單列,學籍掛靠在聯合培養的普通高中學校。
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開展教育扶貧工作,面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戶家庭學生開設“宏志班”。
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分類招生,即按“升學型”和“就業型”兩類分別申報招生計劃,在申報計劃時,按專業進行。在招生過程中,可根據學生選擇需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人數。如需要專業加試或面試,須報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報考宿遷高等師范學校師范類專業的考生增加面試環節。面試工作由宿遷高等師范學校組織實施,面試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招生范圍
全市劃分中心城市(含市直、宿城區、宿豫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和蘇宿工業園區)和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四個區域。四星級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三星級及以下普通高中繼續實行“劃區域招生,分區域管理”政策,不得跨區域招生。
為落實市委引進優質資源辦學文件精神,鼓勵支持優質學校高質量發展,北大附屬宿遷實驗學校面向全市參照四星高中招生,泗洪姜堰高級中學在全縣參照四星高中招生。
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和市內外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民辦高中跨市招生應到招生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并列入生源地招生計劃,保證招生秩序穩定。
開始實施
考試方案按《宿遷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宿教基發[2019]9號)執行。中考總分為780分,文化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統一時間實施。
體育考試分值為40分。實施辦法由市教育局有關處室另文下達。
2019年初二地理、生物考試安排在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16:40進行,考生集中到各縣區中考考點考試,實施統一管理。(市外初三轉入學生及2018年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地生考試的應屆初三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初二地生補考。)
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基本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規定考查內容、標準和時間段,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蘇宿工業園區以及市直初中的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室統籌組織實施。
信息技術和研究性學習考查,由縣(區)教育局規定考查內容和標準,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
志愿填報
填報志愿時間:中考結束后填報志愿,具體時間為6月19日至24日,其中6月19日至22日為志愿填報時間,6月23至24日為志愿打印簽字留存時間。
填報志愿方法:考生志愿實行網上填報(6月19日至22日)。考生填報志愿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上網自主填報志愿。考生每人自己設定密碼,同時應妥善保管密碼,以備查詢成績和錄取信息時使用。網上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志愿填報系統將自動關閉,任何人無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網上填報為準。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由考生所在學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單,交考生及其監護人核對、簽字,并統一回收上交至所屬縣(區)招辦保存。
填報志愿說明:中考志愿設為三個批次,同一批次同類型學校志愿為平行志愿。
(1)第一批次:填報“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和宿遷高等師范學校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專業”志愿。“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與“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宿遷高等師范學校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專業”志愿為兩種類型志愿,可以兼報。
報考普通高中時,考生可根據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在允許報考的范圍內,選擇不同星級普通高中填報六個志愿,排出理想的順序。同一學校有不同計劃類型(統招、擇校)的分設志愿代碼,考生應作為兩個獨立志愿填報。報考熱點高中指標生時,應將該普通高中放在第一志愿。
四星級普通高中只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熱點高中指標生必須初中連續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
(2)第二批次:填報“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中職與高職,3+3分段培養專業和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單招班”志愿。
報考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中職與高職3+3分段培養專業和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單招班時,考生可以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選擇填報四所學校,每所學校可以選報兩個專業。
(3)第三批次:填報“市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志愿。
考生可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選擇填報四所中等職業學校,每所學校可選報兩個專業。
凡參加職業學校專業加試并取得合格證的考生,應將取得加試合格證的學校作為相應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則,視為普通志愿。
考生填報志愿時,要根據自已的實際情況,征求監護人意見,慎重選擇學校。各縣(區)、各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選擇,不得限制考生報考。不得強迫考生選擇或不選擇某校,嚴禁教師包辦;代替或強行干預。
錄取工作
中考錄取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批次錄取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以及填報“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和宿遷高等師范學校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專業”志愿的考生。先錄取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后錄取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和宿遷高等師范學校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專業。
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錄取時,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由錄取學校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注冊,辦理入校手續。
熱點普通高中錄取指標生時,根據考生志愿和所在學校的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低分數控制在統招錄取線下20分。指標生計劃未錄滿,轉入統招計劃正常錄取。
宿遷中學創新人才班和四星高中體藝特長生自主招生提前單獨錄取。未被體藝特長生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績和所填志愿參加普通類錄取。
本批次錄取時,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分數線上如出現考生總分相同,則采取同分跟進辦法錄取。
普通高中統招生一經錄取,不得重新選擇其它普通高中。招生學校投檔志愿不足或報到逾期有缺額,可以提請補錄。在得到批準及辦理退檔手續后,限期補充錄取。普通高中補充錄取自主組織生源時,在全市范圍內可以不受招生區域限制,但必須嚴格執行“三限”,任何學校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數線下或已經被其它學校錄取的考生。
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和宿遷高等師范學校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專業的考生一經錄取,也不得另擇他校。
第二批次錄取填報“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中職與高職3+3分段培養專業和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單招班”志愿的考生。
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實行集中錄取,與中職與高職3+3分段培養專業和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單招班同時段進行。根據分數優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的規則,一次性投檔給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通知考生到校報到注冊。
第三批次錄取市內外中等職業學校。
醫學類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按志愿錄取,執行最低控制分數線。其它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注冊招生,市、縣(區)招生辦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志愿信息,由招生學校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交費,辦理錄取手續。
每批次投檔或錄取結束后,市招生辦公室將在宿遷市中考服務平臺( zk.sqjy.cn)上公示投檔或錄取信息,供考生查詢。
照顧政策
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以加分的形式進行量化,計入中考總分參加錄取。
照顧加分的條件與分值: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照顧20分;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認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照顧20分;一至四級傷殘軍人子女照顧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港澳籍的考生照顧10分;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
凡符合條件的加分對象,必須在4月底前向所在學校申報,并交驗相關的證明材料、原始證件及復印件,由縣(區)招生辦公室集中報市招生辦公室審核(市直學校直接報市招生辦公室)。逾期申報一律無效。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取其照顧分值最高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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