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24 10:51:30
淄博中考招生意見發布!今年又有新變化!
招生意見發布
《意見》以教育部、省教育廳201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有關要求為依據,本著政策整體保持穩定、逐步優化完善的總體原則而制定的。
《意見》主要包括規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完善招生錄取政策三部分內容。
首先,規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同往年一樣,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會考科目一樣等值對待,作為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并著重強調了加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和監管,規范評價程序,評價結果要等級分布合理,確保結果客觀公正。
其次,完善學業水平考試辦法。本著政策穩定的原則,繼續深化會考科目多次考試辦法、書寫卷面分和英語口語聽力智能化考試等改革舉措,規范做好學業水平考試組織和管理工作。今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為:5月2日至16日體育與健康考試,5月18日英語口語聽力考試,5月20日至24日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6月10日至13日文化課考試。初中三年級學生參加地理、歷史、生物(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試;初中四年級學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含口語與聽力)、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考試、考查。會考科目實行多次考試辦法,初四年級學生對已考的會考科目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績參加高中招生錄取。
第三,完善招生錄取政策。本著增強錄取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則,繼續完善普職一體化網上招生錄取形式,確保錄取工作公開、透明。
一是完善網上志愿填報辦法。今年,普通考生志愿填報繼續分兩次進行,兩次志愿填報均設置三類,即“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志愿設置1個、普通高中類志愿設置一個指標生志愿和兩個非指標生志愿(為平行志愿)、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學校設置兩個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學校報考專業設置兩個平行志愿,三類志愿均可兼報,為考生提供多樣化選擇空間,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一次性志愿信息采集效率,征集志愿措施則最大限度地提高錄取精準度。特別需要說明的是,今年將高等師范教育類志愿提前到和“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為第一類志愿,第一批次錄取。同時,學籍與戶籍所在區縣不一致的非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畢業生,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但不參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和指標分配錄取。
二是完善綜合錄取辦法。首先,錄取原則保持穩定。普通高中錄取繼續以綜合素質評價和考查科目合格作為錄取基本條件,以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限制條件,以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錄取時,在滿足基本條件的考生中,首先從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學校有空余計劃時,再從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錄滿計劃。各初中學校分配指標錄取分數線差距控制在50分之內。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轉為非指標生計劃使用。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以考生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特別注意,“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錄取考生成績位次須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試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高等師范教育類錄取考生成績原則上達到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滿分分值的60%,錄取分數線可適當浮動,但浮動比例一般不超過10%,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合格后方能參與錄取。其次,增強錄取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兩次志愿填報錄取均按照“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志愿錄取、普通高中志愿錄取、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學校志愿錄取的先后順序,分別按照各類學校錄取原則實施分步錄取,也就是,分成先后三部分按照錄取原則依次進行擇優錄取,一經錄取即不再參與后面其他志愿學校的錄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錄取指標生計劃、再錄取非指標生計劃的順序進行,兩個非指標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錄取辦法;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兩個學校志愿實行平行志愿錄取辦法。特別說明,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與征集志愿填報。
三是增加科技特長生招生錄取。為進一步引領普通高中學校優質特色發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從今年起,普通高中學校可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培養目標,申請招收部分科技特長生,經市教育局審核批復后,由學校制定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和學生培養方案,進行科技特長生自主招生錄取。具體招收科技特長生的學校、項目、招生計劃,請關注市教育官網特長生招生計劃批復和各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中考招生工作更加關注民生,將通過嚴密規范的招生程序和多樣化的志愿選擇,努力為廣大考生提供適合的高中階段教育;更加注重陽光招生,將繼續全面規范招生,努力維護教育公平;更加關注政策宣傳,將以主動積極、耐心細致的服務姿態和溝通交流、達成共識的服務標準,科學準確地為廣大考生和家長解惑釋疑,力爭讓每一名考生和家長都能熟悉中考招生政策的制定依據和改革意圖,讓社會各界都能關心、理解和支持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共同維護招生公平和教育公平,打造風清氣正的中考招生氛圍。
具體招生意見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201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實行多次考試、等級表達、綜合評價的評價辦法和“分數+等級”錄取模式,引導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規范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加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和監管,規范評價程序,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評價結果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及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5月上旬完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初審、上報、復審工作。
三、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科目設置及命題。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設置考試科目、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類。考試科目為語文(含書寫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數學、英語(含口語與聽力)、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會考科目為歷史、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查科目為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
思想品德評價采取日常品行評價與課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初中學校按照淄教基字〔2014〕18號有關要求自行組織并將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考試命題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依據,體現水平評價和考試選拔雙重功能,難度系數(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除外)確定在0.65左右。
(二)考試安排。
初三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4門會考科目考試;初四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6門考試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試、考查。會考科目實行多次考試辦法,初四學生對已考的會考科目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績參加中考招生錄取。接收的市外轉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生,應參加所有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和考查,并根據原始成績按照就讀年級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復學學生可只參加未考學科的考試、考查,所考科目成績按照就讀年級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其已考科目成績,按照原始成績和等級認定。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考試采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閱卷的方式組織進行。其中,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和英語口語與聽力的考試方式將另行制定方案,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查科目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考查辦法,并監督、指導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具體考試安排見附件。
(三)成績公布與呈現。
6月23日前,將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布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按原始成績和等級兩種形式予以公布;會考科目按等級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等級確定辦法按《淄博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執行。
(四)成績管理與使用。
采取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三級管理備案,實行電子化管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診斷評價區縣教學質量和升學的重要依據之一。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經學校補考合格后,領取《義務教育證書》,補考仍不合格者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未經批準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布名次。
四、完善中考招生錄取政策
(一)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實行指令性計劃,初中后職業教育中“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高等師范教育實行指令性計劃,三年制中專實行指導性計劃。民辦高中學校需要面向市外招生的,須經核準招生資質后,合理確定面向市外招生計劃,并報送省教育廳備案,與生源地高中學校同步招生。各區縣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需求和學校辦學實際,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情況和各類學校的辦學能力,統籌協調,按照普職(含技校)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年度中考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統一下達。實行指令性計劃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計劃。
所有公辦普通高中除經批準面向全市招生外,學校只面向學校所在區縣各初中學校招生。經批準單獨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經省教育廳批準也可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納入張店區統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區萌水鎮、商家鎮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別納入周村區和淄川區統一招生管理。經開區的考生納入周村區統一招生管理。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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