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16 11:20:04
(二)指標到校分配比例從30%提高到50%
按上級部門要求,廣州公辦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從2019年起,將不低于5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指標到校分配將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范圍,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經批準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可試行自主招生
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從2019年開始,示范性普通高中經批準可試行自主招生。試行自主招生,可進一步擴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自主權,激發學校辦學活力,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成長通道。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自主招生全過程各環節進行嚴格監管,切實做到招生方案公開、實施過程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
(四)特色課程班的開設與招生脫鉤
廣州在試行自主招生促進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的同時,將特色辦學納入學校日常教育教學范疇,建立常規選拔和培養機制,因此取消特色課程班的招生政策,切實鼓勵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五)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條件改變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從“四個三”調整為“兩個有”: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學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隨遷子女錄取比例保持不變。
六項政策保持不變
1.“兩考合一”的考試性質、考試科目與分值、結果呈現與使用均保持不變。
2.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的內容與結果使用保持不變。
3.錄取批次設置保持不變。
4.“志愿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保持不變。
5.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保持不變。
6.“指標到校”錄取辦法保持不變。
為什么要這樣改?
(一)錄取計分科目采用“4+4”模式
1.按省的要求13個科目“全科開考”。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4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6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的要求,我市采用最少的“4+4”模式作為錄取計分科目。與現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歷史科目。其他科目為錄取參考科目。
2.按照文理兼顧的原則,對錄取計分科目的分值進行了調整。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分值調整至各120分;體育與健康分值提高到70分。錄取計分科目總分仍保持810分。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方面體現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破除“唯分數”論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客觀要求。根據省的要求,廣州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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