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為了尋找那種被世人所定義著的幸福,我在通往夢想的旅途中尋尋覓覓,錯過了無數美麗的風景與停泊的驛站。但始終堅信只要能擁有一次轟轟烈烈、舉世無雙的成功,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直到身心俱疲,直到驀然發現人性也有丑惡的一面,直到忽然明白我所追求的東西并非是我向往的,我才真正開始去思考—人活著,究竟是為了什么?僅僅是為了工作、生活、責任、義務、親情之類的嗎?我陷入了一度的迷茫和絕望之中。
直到我品讀了余華的大作《活著》,居然產生了一種“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快感,我才意識到我開始明白活著的真諦了。
《活著》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悲慘的故事:一位叫福貴的富家少爺,先是把家產賭光淪為一無所有的窮人,父親氣恨而亡;接著他不幸被國民黨捉壯丁歷經死難而幸免于世,但母親卻因病去世;在接著兒子有慶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兒鳳霞產后的敗血癥而亡,妻子家珍得軟骨病最終病死;繼而女婿二喜工傷而亡,外孫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撐死了;最后,只剩得老了的福貴伴隨著一頭老牛在陽光下回憶……
當生命中異常珍貴的溫情隨時間的流淌被死亡一點點撕得粉碎,福貴自始至終選擇堅持與忍受。雖然他無力拒絕生活賜給他的每一個苦難,但他能夠把他們看成檢驗靈魂深度的考驗,他能夠憑借自己生命的韌性和頑強去堅持努力地活著。這讓我想起了美國民歌《老黑奴》中的老黑奴,他一樣也承受著家人都先離他而去的巨大悲痛,但他依舊讓自己的生命站立著,沒有倒下。人生在世難免會有或大或小的挫折與苦難,選擇勇敢面對才能體現一個人的真正價值。畢竟,活著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或著。
余華在書中告訴我們,生命其實是沒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靜靜地活著,為了活著而活著。的確,工作、生活、責任、義務、親情等都是因為“活著”才能像花兒一樣綻放。人也只有活著才有意義,才有希望,才能創造奇跡與輝煌。
行走在生命的消逝中,我不再迷茫,也不再絕望。即使這片土地上不曾留下一絲我的痕跡,但這又何妨?重要的是我已經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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