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苗曬曬陽光,能茁壯成長;被子曬曬陽光,能驅走陰潮;孩子曬曬陽光,能強健筋骨……“曬”的好處,似乎數不勝數,但這當中必有一個原則:曬得陽光。
“曬”的心態要陽光。萬事發生皆有其出發點,而往往判斷是非都要看其出發點是否正確,“曬”也不例外。因何而“曬”?現在的人,常常在遇到想要贊嘆的事物時,第一反應便是掏出手機拍照留念,然后配幾句感悟,發送到各種社交平臺上求點贊、求評論。初衷是不錯的,無非是為了找到一些與自己共鳴的聲音罷了。可久而久之,似乎誰的“贊”更多、誰的轉發量更高之類的問題,已經超過了人們對“曬”出的東西的關注,隨即而來的就是“曬”的初衷不再單純了。吃頓大餐要“曬”,看到豪車要“曬”,凡是一切能提高自己所謂檔次的東西都要“曬”出來,就不再是簡單的分享了,而變成了炫耀。
“曬”的事物要陽光。雖說社交平臺上就是要“曬出一切你可以曬的東西”,可總有些人,樂意“曬”自己的名牌、奢侈品,更有甚者,連不是自己的東西也要拿來“曬一曬”。在這個“有錢就是任性”的可悲時代,“曬”出的事物也大多和價值掛鉤,人的涵養就這樣被物質一點一點的吞噬了。相比起那些貴重物品,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曬”自己正在讀的書,“曬”自己閑來無事的隨筆,抑或是今天新研究的一道菜。這樣,人的身心才能通過“曬”而得到陶冶。
“曬”的方法也要陽光。近一段時間,網絡上常出現:據知情人士透露,某某人怎樣怎樣……為了博取關注度不惜透露旁人隱私,這種做法實在惡劣,且不論這隱私是否重要或是否適宜曝光到公眾面前,單就這一行為已經超越了道德底線,為人所不齒。即使一“曬”成名又如何?在世人眼中,你的人品已經存在很大詬病,還有哪位敢與你結交?情節嚴重者,更有恢恢法網等著讓你自食惡果。
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發達,社交軟件、平臺、網站等等層出不窮,“曬”生活似乎成了人人日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在“曬”的同時,切記把握分寸,謹記原則,不要讓一件眾人同樂之事變得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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