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21 18:22:46
03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3個批次志愿填報有要求
和往年一樣,考生在學業考試之前填報志愿。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其中的一批或幾批學校志愿。考生選擇鄭州市區第一批次學校志愿時,必須填滿兩個志愿,且兩個志愿不能為同一的學校。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面向鄭州市區招生學校的志愿填報規則有講究。具有鄭州市市區常住戶口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且在鄭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
在鄭州市區學校就讀并注冊學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對象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填報兩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即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三批次錄取學校志愿;有藝術潛質的考生,可以填報鄭州106中學。
報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學校、第二批次學校的考生須在“是否同意調劑”一欄填寫自己的意見。
04
民辦高中不超過20%的計劃面向全省招生
今年,鄭州市區民辦普通高中繼續面向全省招生,其招生計劃不超過年度總招生計劃的20%,在省提前批次錄取。
如跨省轄市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可轉為面向鄭州市區的招生計劃。
關鍵詞:錄取
錄取按志愿設置依次進行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畢業生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和考生報考志愿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依據。
01
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
錄取順序按照志愿設置原則,依次進行。首先進行省提前批次的錄取,已被省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以下各批次的劃線錄取。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錄取實行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的辦法。錄取時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班額控制標準,一次性確定每個學校的錄取分數線。
第一批錄取學校錄取時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順序錄取,如達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不考慮第二志愿學校;如達不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參加第二志愿學校的錄取,錄取時按照分數高低統一排序,擇優錄取。如達不到第一批次錄取學校錄取分數,再參加第二批次志愿學校錄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錄取學校的錄取順序為:統錄生、分配生。
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而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由鄭州市中招辦分配到招生缺額學校。一經分配,不再調錄。
溫馨提示:鄭州四中、鄭州101中學從按計劃招生錄取的學生中選擇家庭經濟條件困難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資助。
02
19所學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為學校招生計劃的60%。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學校共有19所,分別為:河南省實驗中學、鄭州一中、鄭州二中、鄭州四中、鄭州五中、鄭州回中、鄭州七中、鄭州九中、鄭州十一中、鄭州十二中、鄭州十六中、鄭州十九中、鄭州四十七中、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101中學、鄭州中學、鄭州市實驗高中、鄭州龍湖一中、鄭州七十四中。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學校為鄭州市區所有初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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