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27 15:02:12
五、相關規定
1.省示范性高中執行指標到校政策
鞍山一中招生計劃(不含各類特招生)的8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市區內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計劃(不含合作辦學和各類特招生)10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根據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從2020年起市教育局將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調整省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比例。
在所在學校連續就讀且學籍滿兩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政策。考生是否享受指標到校政策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負責審核。
2.普通高中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
鞍山一中錄取的不同初中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0分以內,對分數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指標到校名額收回后,用于錄取其他初中填報鞍山一中志愿的高分考生。
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指標到校錄取最低分數線為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分的70%(560分)。
一般高中和全市民辦高中根據普通高中招生總人數、試題難度及考生成績設置錄取最低分數線。
海城市、臺安縣和岫巖縣教育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劃定各個批次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并在錄取工作結束前報市教育局。
3.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比例,2019年鞍山一中試點面向騰鰲經濟開發區招生。錄取條件為報名且中考成績達到鞍山一中競爭分數線。騰鰲經濟開發區報考鞍山一中的考生可兼報海城市各高中及全市各民辦高中。
為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鞍山一中作為遼寧省特色普通高中(科技特色)在2019年試點招收具有科技特長的優秀初中畢業生6名。市教育局將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組織科技特長加試,對加試成績合格考生按照招生計劃的120%確定入圍人數,入圍后按中考成績擇優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鞍山一中競爭線50分。科技特長生招錄工作在鞍山一中競爭錄取結束后進行。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為加強學校管理,提高教育質量,鞍山一中將對2019年入學的高一新生實行集中統一封閉管理,所有招生計劃均為住宿生。
2019年鞍山市第八中學與南京市雨花臺中學試點合作辦學,在南京市雨花臺中學國際部面向全市招收25名學生。開設英國高中課程(英聯邦)和美國高中課程,為有外國知名高校升學需求的優秀學生提供教育機會和平臺。報名的學生需通過南京市雨花臺中學國際部組織的加試,加試科目為數學、英語和物理。加試合格后,按照中考成績擇優錄取。招錄工作在鞍山一中錄取結束后、其他省示范性高中錄取前進行。被錄取的考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具體內容以南京市雨花臺中學國際部舉辦的招生說明會為準。
鞍山十三中和礦山高中繼續定向招收在千山區報考的應屆畢業生。2019年鞍山十三中定向招生計劃為46人,招錄工作在省示范性高中錄取結束后進行;礦山高中定向招生計劃為28人,招錄工作在一般高中錄取結束后進行。
繼續做好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和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具體要求按照遼寧省教育廳及相關部門文件執行。
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本市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本市本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4.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民辦高中與民辦高中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所有民辦高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簡章、廣告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以及收費標準等。民辦高中要與公辦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免學費、給予獎學金等不正當手段招收學生,不得招收沒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招生,不得違規召開招生說明會,不得在錄取結束后擅自補錄。
嚴禁各校教師接受社會組織或辦學機構的邀請,擅自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解讀中考招生政策,分析中考試卷、試題。
被本市各高中錄取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開學后兩周內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開學前辦理好第二代身份證,否則無法建立學籍。
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被本市普通高中錄取并建立學籍的學生轉入外地市就讀需要提供轉入學校所在地戶口、房產及監護人工作證明。
各地要高度重視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本意見的各項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海城市、臺安縣和岫巖縣要根據本意見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政策并上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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