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6-03 14:10:57
(三)錄取原則
1、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錄取工作,參照《濮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濮陽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2005年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濮教〔2005〕103號)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
2、規范程序,按志愿錄取。依據招生計劃、學生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以及考生網上志愿,按照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按志愿分批錄取。提前批為:省教育廳批準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實驗班、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校園足球實驗班、河南省體育中學;經省教育廳核準跨省轄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市教育局批準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其他志愿批次的設置由各縣(區)教育局自行確定。要選聘責任心強、辦事公道、業務熟練的工作人員,邀請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參與,政策、計劃、程序、辦法、結果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監督;要暢通咨詢和投訴渠道,隨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化解矛盾,穩定秩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統一管理所轄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嚴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無中招成績的考生和已經注冊高中階段學籍的學生。
3、推進創新,完善制度
(1)完善分配生制度。各地要制定具體、嚴密的操作辦法,進一步完善分配生分配到初中,重點向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學校傾斜的辦法,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建立并落實公示督導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錄取方案、考試收費標準、加分學生名單以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內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示,強化管理和監督。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處理。
(3)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誠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誠信機制,各參與考試招生錄取的相關人員都要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檔案。凡違背誠信承諾、發生違規違紀行為的,要立即停止其職權,今后不得聘請其參與相關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