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19-06-03 15:15:43
(三)評價結果的呈現形式
按等級方式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予以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評價結果的利用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發展情況的全面衡量,其評價結果主要用于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和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五、初中畢業生畢業標準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實施辦法》關于“畢業”的規定,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結合學生平時學習表現,確定初中畢業生的畢業標準。
1.學業水平考試(含補考)達到畢業水平評定條件,即各學科書面測試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或經補考評定為“P”,體育成績達到36分或補考評定為“P”,物理、化學實驗技能考試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生物實驗技能考查達標或補考評定為“P”,音樂、美術、信息技術考查合格或補考評定為“P”。
2.平時成績評定為合格。
3.綜合素質評價等級C級及以上等級。
4.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無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與規定行為記錄。
六、高中階段招生
(一)招生任務與招生計劃的確定
1.招生任務。
自治區下達給我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務為21800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12500人(其中全日制9000人、非全日制3500人),戶籍地送生任務21000人,教育精準扶貧專項行動招生任務3338人。
為深入推進教育精準脫貧工作,落實貧困生100%升學幫扶責任,我市建檔立卡初中畢業生全部列入2019年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由高中階段學校招收。
為確保高中階段招生任務的完成,根據2018/2019年度教育事業統計各縣、區初中九年級在校生人數和高中招生生源范圍情況把招生任務分配到各縣區(附件1),各縣區要將招生任務分解給各招生學校。各縣區應充分挖掘潛力,擴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容量,努力完成招生任務。教育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畢業生招收任務主要由學生所在縣區學校完成,市直學校參與完成。
2.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
切實落實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招生大體相當要求,合理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分流。
(1)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各普通高中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根據縣區分配任務數情況,結合全市高中布局調整與發展的實際需要,以及學校申報招生計劃數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予以確定。原則上,按示范性普通高中逐步標準化辦學、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充分滿足初中畢業生升學需要的要求,確定具體招生人數。為體現完成招生任務的可能性和現實性,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按指令性指標和指導性指標下達。指令性指標是各招生學校必須完成的招生任務。
落實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轄區內初中學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優勢和發展需要,可申請招收在藝術、體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潛能的特長生和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特色生,招生計劃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經批準實行自主招生學校的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總計劃數的10%以內。經市教育局報自治區教育廳確認的普通高中學科課程基地學校,自治區星級特色普通高中,可適當放寬至15%。
經批準的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區或所轄縣(市、區)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優秀初中畢業生50-150人。
(2)中職學校招生計劃。
市及各縣、區要按照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職普比例大體相當的原則,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的情況將市教育局下達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具體落實到各中等職業學校,各初級中學要積極承擔輸送生源任務。
(二)招生原則及執行辦法。
1.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原則與執行辦法。
(1)學業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新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凡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達不到C等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2)學生自主報讀與招生學校擇優錄取相結合的“雙向選擇”的原則。凡符合報讀條件的考生均應自主選擇報讀學校,考生所在初中學校不得通過強制等不正當方式干預學生自主選擇報讀學校。各高中招生學校按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錄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B+等級及以上,各學科成績為B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等的考生方可被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等級、學科成績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達到C等及以上等級者方可被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按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物理、化學實驗技能考試等級達到C等及以上等級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學校擇優錄取。在藝術、體育、科技、文藝、學科專長等方面具有特長的考生和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特色生,可適當降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條件,但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達到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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